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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启动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奖项共分五类

发布:2015-5-21 10:25:0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道德建设。5月20日,聊城晚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我市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推荐工作本月起开展。

  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引领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道德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国资委决定开展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据悉,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10名,共50名。另外,在其他入围人选中,按照五个类别评选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每类表彰10名,共表彰50名。

  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本次评选共分为推荐、评选和公示、表彰等步骤。5月份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候选人,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2名,五类奖项推荐人选合计不超过10名;市直各系统推荐名额为每类任选1名,五类奖项推荐人选合计不超过5名。聊城市往届各级道德模范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仍然可以参加本次申报评选。

  6月份,活动组委会将会对候选人事迹材料审核整理,召开评审会研究确定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并在征求意见后集中公示接受监督。市组委会根据对候选人的综合评定意见,研究确定全市道德模范和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在此基础上,每类择优向全省活动组委会推荐2人为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

  进入表彰阶段后,市文明委将对名单进行最终审定,并作出表彰决定,在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举行颁奖仪式,对全市道德模范和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进行隆重表彰。

(记者 封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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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奖项

  不同评选标准

  本报讯(记者 封国栋)此次评选表彰全市劳动模范将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按照不同的奖项,设立了不同的评选标准。

  据介绍,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热心参与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希望工程、春蕾工程、光彩事业、义务献血等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救援;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信誉度;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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