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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不再是家务事 聊城市民、网友热议家暴立法

发布:2015-3-13 10:13:1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家庭暴力应单独入罪以增加法律威慑力。事实上,家庭暴力有别于一般的故意伤害案件,其行为发生在关系最为紧密的家庭成员之间,对受害人而言,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均是重创。”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菁谈起家暴时说,应建立家庭暴力登记制度,加强对家庭暴力的行政干预。

  自去年11月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孙菁就一直对不同群体、以多种方式征求意见。最终征集到具体条款修改意见336条,经汇总、归纳整理,合并为11条。记者了解到,孙菁已经和多名代表谈到自己的议案,邀请他们签名,形成议案提交上去。

  与此同时,公检法司4部门3月4日联合出台我国首个全面的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其明确规定,家暴虐待可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家暴“正当防卫”将有准确认定、长期遭受家暴后杀害施暴人可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等。这也意味着家暴不再是家庭私事,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聊城市妇联统计,2014年,我市各级妇联共接待信访案件263件,结案率100%。其中,婚姻家庭类案件占信访总数的六成多。家庭纠纷中尤为突出的是家庭暴力问题,在来访的妇女中,婚姻家庭类信访都存在着或轻或重的家庭暴力问题。而且现在家庭暴力的形式也呈多样性,大多以轻微伤害为主,也不乏有性暴力、冷暴力等问题存在。

  “家暴立法”也引发市民及网友的广泛讨论。市民秦女士认为,尽管家庭暴力的产生有多种可能,但是既然成为了一家人,就应该尽量化解矛盾,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学会坦诚相待,学会换位思考。“包括孩子也好,包括老人也好,你各人有各人的思想,你不能说以你的思想强加到别人身上,大家相互理解,老有老的想法,小有小的想法。网友“一笑欠抽”:通过反家暴立法鼓励以德治家,保护妇女儿童,更以利于构建和谐幸福社会!网友“珈琳”:反家暴立法,是用立法的形式来申明,哪怕是在家庭内部,哪怕是在家庭成员之间,也不允许暴力行为。网友“天行健”:“在我们那农村还多的很。有些家暴没人管,甚至就造成了死亡。”

  (记者 张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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