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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底 聊城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799人

发布:2015-3-13 8:20:3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截至2014年底,聊城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799人,累计解除2959人,去年新增1596人,解除1220人,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也没有出现重新犯罪。”3月10日上午,聊城市司法局局长常书彦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说。

  常书彦表示,聊城加强监管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工作网络体系。临清、东阿率先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局。各县(市、区)普遍组建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数据库,对其进行信息化管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据介绍,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另外,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共建立各类专业性调解组织70多个,11个县(市、区)实现了医疗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和驻县级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全覆盖。去年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37856件,调解成功37379件,调解成功率98.7%。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206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63件。

  常书彦说,今年,聊城将依法开展对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切实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要积极探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动员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聊城还将继续加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形成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要重点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专兼职调解员队伍,搞好分级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政治业务素质;全面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

  延伸阅读

  聊城去年办理法律服务事项5万件

  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逾6亿元

  本报讯 3月10日,聊城市司法局局长常书彦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透露,去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5050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2亿元。

  其中,律师办案7951件,业务收入3275.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和23%;公证办案22342件,业务收入72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3%和15.3%;司法鉴定办案3335件,业务收入375.5万元,均同比增长35.5%。基层法律服务办案12809件,业务收入90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和5%;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88件,结案3786件,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聊城还实施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程,在6587个村(居)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积极打造“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记者 孙克峰 通讯员 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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