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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街道名称等问题将会尽快解决

发布:2012-12-21 17:58:35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12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代表建议督办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对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尽快规范我市城区街道名称、标识和门牌号码的建议》《关于尽快解决农村集市贸易对农村客运道路堵塞问题的建议》以及《关于东聊引水工程问题的建议》进行了督办。据悉,督办的建议将会尽快得到解决。
    记者注意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代表孙菁在提交的《尽快规范我市城区街道名称、标识和门牌号码的建议》中说,城市新辟街道的命名缺少美学含量和地方特色,与历史文化名城不相称。如军需路,牡丹江路、滦河路……很多小街巷无标识牌甚至根本就没有名称。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街道的标识牌的颜色是东西走向的街道为蓝色、南北走向的街道为绿色,而聊城的街道标识牌的颜色正好相反。
    街道门牌有的“无号无牌”、有的“有号无牌”;有的“多个单位共用一个门牌号”;有的“一个单位两个门牌号”。
    聊城地名管理与建筑门牌号管理分别在民政局和公安局,两个部门分别依据国家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2004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各自行驶职责。但是两个法规在管理规定上存有不同,导致在街道名称、指示牌和门牌号管理上存在职能界限不清,重叠交叉。
    对此,市公安局在答复中说,基于公安机关的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系统,以土管部门拍摄的卫星地图为依据,对每栋建筑的门楼牌进行查缺补漏;针对门楼牌取消收费的情况,由基层公安机关按实际摸排的数量报同级财政部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新增设的街路巷等尚未命名的或命名不规范的,由基层公安机关整理成册,主动协调同级民政地名部门尽快命名。在门楼牌编制中,民政地名部门要进行良好沟通,确保门楼牌中涉及的街路巷、行政村以及小区的名称与民政部门命名的一致。
    市民政局在答复中说,军需路、牡丹江路、滦河路等路名已沿用多年,如对城区一些街道重新命名,恐怕造成市民生活的不便和混乱。关于小街巷命名问题,市民政局联合市规划局对市城区方圆270平方公里的现有、在建、未建道路名称进行了规范和命名,地名规划(2010-2020)已上报市政府,不久公布。
    至于聊城的街道标识牌的颜色正好与国家规定相反的问题,由于涉及多个部门,没有得到落实,这个问题将于多部门沟通后尽早解决。
    对于杨乃庚代表提交的《关于尽快解决农村集市贸易对农村客运道路堵塞问题的建议》,东昌府区政府办公室在答复中表示,区交通运输局正与相关镇政府具体协商解决办法。另外,对《关于东聊引水工程问题的建议》也在积极协调解决。(陈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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