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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纪委通报8起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发布:2015-9-22 8:26:14  来源:聊城日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市纪委对今年以来查处的8起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东昌府区张炉集供销社主任李明明工作日午间饮酒,东昌府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给予李明明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排灌处水政科科长兼项目部主任陶晓军工作日午间饮酒,临清市纪委给予陶晓军党内警告处分。

  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业务科科长祝猛工作日午间饮酒,冠县纪委给予祝猛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燕店镇民政所所长张子云工作日午间饮酒,燕店镇纪委给予张子云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高庙王联校徐集小学校长崔怀正工作日午间饮酒,阳谷县纪委给予崔怀正党内警告处分。

  东阿县高集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苏本武工作日午间饮酒,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苏本武行政警告处分。

  茌平县农机局副局长高伟工作日午间饮酒,茌平县纪委给予高伟党内警告处分。

  高唐县尹集镇财政所副所长李洪涛工作日午间饮酒,尹集镇政府给予李洪涛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从近期群众举报和明查暗访情况看,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仍旧禁而不绝,造成不良影响。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着力解决工作日午间饮酒、超标准接待和违规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要节点、重点区域和关键岗位开展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越往后越严、处理越重,定期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形成有力震慑,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促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记者 吕磊 通讯员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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