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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公证员数量比20年前少了25人

发布:2015-5-21 10:25:1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目前,聊城全市共有执业公证员43人,这个数字比1995年少了25人,经过20年发展,公证员不增反降,这是一个让人感觉到很困惑的问题。”5月18日,聊城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科长李青对聊城晚报记者说。

  李青建议,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公证处的支持力度,采取招考、面向社会招聘、聘用等方式,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专业人才招入公证队伍。另外,应行文明确公证处为相关财产抵押登记部门,为公证抵押登记提供政策支持。

  事件:

  聊城公证书发往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李青介绍说,聊城全市现有8家公证处,共有43名执业公证员,另外还有27名公证员助理。临清、冠县、莘县、阳谷、东阿、茌平、高唐各有一公证处,分别隶属当地司法局;鲁西公证处是市司法局直属单位。

  其中,鲁西、临清和高唐公证处承办国内业务,及涉外、涉港澳台公证职能,其他公证处办理国内公证业务。莘县、冠县公证处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茌平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他公证处全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李青说,聊城公证业务已涉及社会活动的各个层面,包括合同、继承、委托、赠与、遗嘱、招投标、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及保全证据等十几类100多项公证事宜,公证书发往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对促进民商事活动,保障交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青说,2010年—2014年,全市公证业务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公证办证量从12686件增加到22342件,年均增长15.2%,公证收费从336万元增加到729万元,年均增长21.6%。

  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目前聊城公证的金融业务普遍推开。全市各公证处分别和工、农、中、建及农村信用社等商业银行联合办理业务。公证处在抵押担保声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金融类证据保全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全市金融防控风险作出了积极贡献。

  另外,各公证处努力开拓各具特色的公证业务,为医务人员办理签字证明公证,为土管局土地招开挂进行现场公证;他们还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回迁安置抓阄分房活动、购买农业机械补贴抓阄活动、城区棚户区改造等活动,全程参与“小升初”随机派位,为新生上学抽签摇号进行现场公证。

  聊城公证还参与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接听,全市范围内公证处双休日办理公证业务,对8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予以免费。对老年人,特别是70岁以上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法律援助服务。执业公证员每年至少办理4件援助案件,呈现一批业务亮点,如为马航失联受害人家属办理援助公证,为江苏昆山 “8.2”爆炸事故中死者亲属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困惑:

  公证员数量比20年前还少25人

  李青说,现实中存在公证法律服务人才萎缩、流失现象。1995年聊城全市执业公证员68人,公证发展到今天,全市现有执业公证员43人,2009年,全市公告当时仅仅有29名执业公证员。经过20年发展,公证员不增反降,这是一个令人困惑的现实问题。

  公证员要求取得国家司法资格,满25周岁。现实中,取得司法考试资格的专业人才要么选择法院、检察院作为职业方向,要么去律师事务所,导致公证队伍在数量上呈萎缩状态。而新录用公证员门槛偏高,造成公证队伍难以发展壮大。

  李青说,冠县、莘县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冠县连续两年招录2人,又分别考到了检察院。莘县2名老主任都60多岁了,还工作在公证一线。而我市多个县(市区)公证处属于事业编制单位,进人需经县政府分配名额、统一招考,公证机构没有自主权。

  李青举例说,鲁西公证处自收自支性质,全处共有34人,其中16名公证员(含5名管理人员),另外还有9名公证员助理,9名行政人员,真正办理业务的就11个执业公证员。34人中,只有5人占编,现有人员没编制,新分去的人员又没有公证员资格。

  问题:

  公证的法定核实权难以得到保障

  李青表示,阻碍公证工作发展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公证法》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非营利性”和目前大部分公证机构“自收自支”的性质相冲突,公证处依法应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却要交纳企业所得税,限制了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和自主性。

  另外,立法对于法定事项的规定明显缺失,主要体现在没有法定公证事项,致使公证的发展先天不足;公证机构作为“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证明权的机构”,其职能在相关法律法规中体现较少,造成现实中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为了保障收入,往往是主动找证源,这与公证行业的本质显然是相违背的。“法无授权不可为”导致公证处于夹缝中生存。比如工商局在企业股权转让和股权继承中需要公证处协助对涉及到的签字和盖章依法审查的需求,实践中缺乏相关法律支撑,若真的开展这块业务还怕有搭车收费的嫌疑。

  还有,公证的法定核实权难以得到保障。在我国《公证法》第29条明确规定:“公证机构对公证事项及证明材料应当进行核实,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公证处和公证员的核实权又远未得到各部门的依法确认和配合。

  建议:

  明确公证处为财产抵押登记部门

  李青说,在公证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中,有些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解决的,因为它涉及《公证法》的修订,涉及公证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涉及立法机关对公证作用认识的提高。立法上明确定性,相关法律法规中增加规定《公证法》违法成本,明确法定公证事项等,这需要广大公证管理人员和公证从业人员长期不懈的建议和努力。

  聊城也可以解决一些问题,比如主管部门应从公证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大对公证处的支持力度,采取招考、面向社会招聘、聘用等方式,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专业人才招入公证队伍。

  李青还建议,有关部门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联合发文,为解决公证机构执业过程中的“核实难”提供制度保障。

  还有,开办公证抵押业务是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瓶颈及融资担保问题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搭建农村抵押平台建设和解决“三农”发展资金瓶颈、农村担保难问题,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2014年,聊城市司法局与市人行联合下发了《聊城市公证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督促全市公证机构与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各级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合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公证抵押流程,切实有效的推进金融公证业务全面开展。近期,聊城市司法局向市政府提出申请,行文明确公证处为相关财产抵押登记部门,为公证抵押登记提供政策支持。

(记者 孙克峰 通讯员 孟伟 邹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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