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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6月30日截止 违规企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发布:2015-4-14 10:20:5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我市实行商事制度改革给企业带来一系列利好消息,但改革后崭新的监管约束机制,一些企业却没有完全适应,随着年报截止日期的临近,我们提醒广大企业尽快如实报送。”4月10日,聊城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对聊城晚报记者说。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要求,企业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报送2013年度报告。企业应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报送2013年度、2014年度报告的截止时间都是今年的6月30日。

  年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存续状态、投资情况、股东认缴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时间、股权变更情况、企业资产总额、收入利润总额、担保及负债总额等信息。其中,企业资产总额、收入利润总额、担保及负债总额等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对未履行年度报告及公示义务的企业,工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工商部门发现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公示的企业地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在法定期限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如异常名录内企业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工商总局或省级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逾期未公示年报的情形,由工商总局或省级工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企业信息将作为重要考量因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有可能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违反信息公示义务如不按时公示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延伸

  企业年报流程15分钟内就可完成

  尽管是全新的制度设计,但其实年报很简单。由于全部实行网上报送,整个流程仅需不到15分钟。

  企业只要通过聊城市工商局官方网站——聊城红盾信息网的链接,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www.sdxy.gov.cn)进行注册后就可以进行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取得相关业务或技术支持,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www.sdxy.gov.cn)下方的“业务(技术)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也可到当地工商机关咨询。

  尽管操作十分简单,部分内容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公示,但在此也要提醒广大企业,不要临近截止日期才扎堆报送年度报告。逾期报送或报送虚假年报信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记者 孙克峰 通讯员 王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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