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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女子遭遇蒙面入室抢劫 姐夫主谋姐姐配合作案

发布:2015-1-20 10:06:3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2014年11月25日14时,临清市锦绣青城小区侯晓英报案称,在家中遭到蒙面人入室抢劫,38万多元财物被劫走。

  事发在光天化日之下,为报案当日上午11时40分许。

  随着案件近日成功侦破,真相浮出水面,原来这是一起泯灭亲情的犯罪案件,入室抢劫案组织者正是受害人的姐姐和其姘夫。

  事发

  受害人外出锁房突遇蒙面人

  事发地为临清城区锦绣青城小区。

  受害人侯晓英就住在这个小区一栋居民楼的5楼。事发当日上午11时40分许,家住5楼的她在外出锁房门时,从楼道旁边的电器井内,突然窜出一个蒙面人,将其抱住。

  没等侯晓英反应过来,楼上楼梯又下来一个蒙面人。两个蒙面人迅速将她挟持至屋内,其中一人跑进厨房,拿起一把菜刀,朝她靠近,扬言称,有人出钱让剁去她的双手,威胁她交出了身上的银行卡和保险柜的钥匙。

  随后,两名歹徒用毛巾捂住她的双眼,用胶带将她的手脚捆绑起来,将其扔在床上,动弹不得。这时,她听到歹徒翻找东西的声响。

  过了一会儿,两人又逼迫她,给在其经营的手机店看门的姐姐侯晓霞打电话,要其姐姐把手机店里所有现金送过来。10多分钟后,侯晓霞抱着孩子进了门。于是,她听到俩歹徒打了姐姐两巴掌,还有孩子的哭声。姐姐从店中取来的6000多元现金,也被迫交了出来。接下来,歹徒又威逼她说出了银行卡密码,让姐姐把孩子留下,拿着她的银行卡去银行取款,威胁说如果报警,就杀掉其姐姐的孩子。

  当侯晓霞从银行取来26000元钱交给两人后,两名歹徒又把其捆绑起来,将5个月大的孩子扔在床上后,扬长而去。

  歹徒走后,姐妹俩在室内有棱角的地方,把捆手的胶带蹭断,最终得以解困。惊慌失措的侯晓英清点发现,放在家中保险柜里的现金、钻戒、金镯子、金项链等20多件首饰及5张银行卡全被劫走,加上从手机店里和银行卡里取走的现金3万多元,损失总价值38万多元。

  调查

  线索渐明析,案件为熟人作案

  事发当日14时许,侯晓英报了案。接到报案的是临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主管临清城区刑侦工作的田九辉。随后,刑侦技术民警赶到事发现场,认真勘察了现场,提取了有关物品。

  “11·25” 蒙面入室抢劫案发生在临清城区,社会影响比较大,引起聊城、临清两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民警走访相关当事人,仔细研究分析了解案情发生的前因后果,调查发现,受害人侯晓英的丈夫长期不在家,家中只有她、保姆和8个月的孩子居住。侯晓英平时出手阔绰,穿着比较时尚,令亲戚和周边的人很是羡慕。

  最近,侯晓英又卖掉两部轿车,这事只有亲戚和朋友知道。近年来,她开了个手机店,忙不过来时,由姐姐帮着看管。她的姐姐和“姐夫”李荣是姘居关系,侯晓英平时对李荣也总是以“姐夫”相称。

  案发当日,侯晓英家的保姆和孩子被“姐夫”李荣接走去了医院看病。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这一线索让民警和受害人都觉得蹊跷。

  民警根据走访和调查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疑点聚焦在以下几个问题上:楼道电器井和楼上楼梯突然间出现的两个蒙面人,是如何打开一楼的安全门进入楼道藏暱的?两个歹徒怎么会知道受害人经营手机店?让受害人的姐姐单独一人出去取款,歹徒不怕其报警吗?案发期间,受害人的“姐夫”李荣,接走了她家的保姆和孩子,是故意还是巧合?

  根据以上分析,民警们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蒙面入室抢劫案。案件的发生,一定与熟人相关。于是,办案民警想到:案件会不会和受害人的“姐夫” 李荣有关呢?

  抓捕

  刷卡露端倪,三名嫌疑人一天落网

  当民警询问李荣关于案件的相关问题时,李荣一问三不知。

  李荣,何许人也?民警进一步了解到,52岁的李荣,系临清市戴湾镇人,1996年,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临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8年刑释后,认识了受害人的姐姐侯晓霞,两人在临清姘居,于2014年8月生有一女。

  案件转机在2014年11月28日傍晚出现。当时,受害人侯晓英的手机接到短信通知,被劫走的银行卡在交通银行有取款记录。民警查询得知,取款地点在聊城城区交通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其后,民警跟踪追击来到聊城,经过缜密侦查,多方筛选,认真核对,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影像。

  2014年11月29日之后的几天,犯罪嫌疑人又用劫持的银行卡刷卡取款、消费。民警根据侦查,在聊城市区的银座超市、百货大楼附近的浦发银行先后查到了犯罪嫌疑人影像。经比对认定,刷卡消费的是同一人。此人叫王俊,40岁,1996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根据掌握的情况,民警采取了放长线钓大鱼的方式,进一步跟进犯罪嫌疑人王俊的踪迹,以便发现其同伙。通过20多天的侦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孙友国又浮出了水面。41岁的孙友国,1998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时机成熟,收网行动开始。办案民警兵分多路,于2014年12月23日上午在莘县将王俊抓获。根据王俊供述,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孙友国也于当日在茌平被抓获。

  王俊、孙友国二人交代,“11·25”蒙面入室抢劫案就是侯晓英的“姐夫”李荣指使的。随后,民警在临清将李荣擒获。一天之内,三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原来,李荣、王俊、孙友国三人是狱友,出狱后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

  真相

  嫌犯抢劫亲人源于“羡慕嫉妒恨”

  案发前几天,受害人侯晓英的姐姐侯晓霞、“姐夫”李荣和王俊、孙友国在一起吃饭时,谈到妹妹侯晓英时,两人认为妹妹“有钱就任性”,倚仗着开手机店,财大气粗,有时耍态度、不听话。

  又想到侯晓英刚卖掉两部轿车,手里有现金,李荣顿生歹意,同王俊、孙友国商量,要选择时机“敲”她一下。听着要对妹妹下手,在场的侯晓霞并没有阻拦,默认同意。随后对如何作案,李荣向王俊、孙友国进行了吩咐。

  巧的是,案发前一天晚上,侯晓英和姐姐、“姐夫”在一起时,说起保姆和孩子最近有点毛病,需要看医生。说者无意,听者留心。李荣闻听此言,认为作案的时候到了,并主动提出第二天接保姆和孩子去医院。

  于是,2014年11月25日上午,按照李荣的安排,王俊和孙友国实施了入室抢劫案。其间,侯晓霞、李荣内外接应,一手导演了案件的进展。

  据了解,在日常生活中,侯晓英对姐姐、“姐夫”,无论从经济上,还是生活上,都给予了很大的帮助。姐姐生孩子时,侯晓英曾拿给姐姐1万元用于住院花费。但妹妹的富裕生活,还是让姐姐和“姐夫”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羡慕嫉妒恨”的情绪,最终置亲情于不顾,导演了这起湮灭亲情的蒙面入室抢劫案。(除办案民警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林志彬 通讯员 宋以钦 胡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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