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绑架男童勒索500万被判刑
发布:2014-2-14 12:34:4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2月13日,记者从东昌府区检察院了解到,绑架12岁男孩的三名男子卫某、卢某、贾某近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罚10000元、有期徒刑10年并罚8000元、有期徒刑9年并罚6000元。
卫某、卢某、贾某都是东昌府人,因卫某欠债较多,寻机发财。
2013年6月初,卫某发现一妇女每天开着奥迪A8去接送孩子上下学,认为其很有钱,遂产生了绑架孩子索要钱财的想法,于是找到了卢某、贾某商量此事,三人一拍即合。
经多方踩点,2013年6月21日17时许,三人驾驶一辆普桑轿车并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绳、刀子、胶带等工具来到东昌府区某小学附近一补习班,将到补习班上学的被害人小宇(化名)强行带至车上,并用尼龙绳将其捆绑,后由卢某驾车将小宇带至东昌府区境内一闲置的养鸡场内。卫某给小宇的母亲打电话索要赎金500万元,后经讨价还价降至64万元并约定交钱地点。
2013年6月22日晚上,卫某、贾某在约定地点等待小宇的母亲将赎金送来,后因其在送钱过程中迷路未能将钱送到。
当日22时许,东昌府区民警将小宇解救,遂后将三人全部抓获。
2013年7月31日,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东昌府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随后提起公诉。
(记者 孙克峰 通讯员 田子国 陈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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