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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养老机构和护理人员 聊城“软硬兼施”提升养老服务

发布:2015-1-20 9:32:3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长期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60元的护理补贴;居家养老的孤寡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困难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一系列政策保证了全市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了困难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这是我市稳步推进养老服务的一个缩影。

  “软硬件”建设双管齐下。市民政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到2014年12月,全市完成新增养老床位6305张;新增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处;新增农村幸福院126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成建设2处。目前,全市在建养老机构26处,建成后可新增床位9644张。市民政部门积极组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委托聊城市新馨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养老护理员市级集中培训,全市共培训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600多人。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从2014年起,市财政对新增养老床位不少于20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床位3500元;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达到前述条件的养老机构,市财政配套补助每张床位900元。对已运营、养老床位不少于20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按实际入住的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数量,市财政配套每人每年补助200元,连补3年。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市财政对达到前述3类国家规定建设标准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建设补助;对达不到国家规定最低建设标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3万元的建设补助。对农村幸福院,市财政给予1万元建设补助和1万元开办补助,对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县(市区)财政每年应给予适当运营补助。

(记者 吕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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