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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一诊所盼入医保报销 部门回复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发布:2015-1-8 9:17:2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聊城冠县东古城镇薛圈村诊所负责人来电咨询,该诊所是否可以被授权作为村民新农合报销点。

  工作人员随即联系了冠县人社局,该局很快给出答复:关于村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将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47号)和《冠县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如果村卫生室设置达到省政府文件要求的“服务半径达到2.5公里”以及“业务用房要达到80平方米以上,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四室分开,符合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条件;配齐了常用诊疗设备、消毒设施、必需急救设备、预防保健设施、健康档案柜、药品柜、健康教育设施、观察床、应急照明设施等基本设备;每所村卫生室配有2—4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的标准,可由乡镇卫生院进行初步验收申报,县医保处根据乡镇卫生院申报情况进行验收,合格后纳入医保的报销范围。

  (侯莎莎 梁国坡 范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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