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一男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获刑十个月
发布:2014-12-12 16:40:5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鲁网聊城讯(记者 庞孝君 通讯员 杨金坤)向办假证人员购买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为别人办理银行信用卡。近日,经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判处被告人朱佳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3年初,朱佳以介绍办理银行信用卡为名联系到于某、张某、沈某等人,在收取了办理银行信用卡的资料、费用后,朱佳又向办假证人员提供办卡人员的个人信息,通过办假证人员多 次为办卡人员伪造行驶证12本,营业执照3份。朱佳通过伪造的虚假信息已成功为于某办理了平安银行信用卡一张。2014年1月3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佳多次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故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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