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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一男子让侄子冒充儿子办理公证被识破

发布:2014-12-12 11:43:1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聊城12月10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邹东亮 刘桂民) 儿子不务正业,老父欲将其子名下房产出卖,让侄子冒名顶替其子办理委托公证被识破。近日,东阿县公证处受理了这样一起真证“假人”冒名顶替办委托公证被识破的业务。

  近日,一位中年男士急匆匆地推开东阿县公证处的大门,操着外地口音要求办理委托书公证,并递给工作人员一沓材料,工作人员查看后发现这位男士提供的材料非常齐全,甚至连委托书都准备好了,委托书上写着委托人为王某、李某两人,该中年男士说委托人是他的妻子和儿子,自己是受托人,三人在上海杨浦区共有房产一处,因为妻子、儿子在东阿工作,自己在上海,想把房子处分或出租。

  工作人员叫来两委托人单独询问,其中一名中年女子表现非常自然,而那名年轻男子则一直低头看手机,回答问题时含含糊糊,加之外边天色已晚,男子的面容看不清楚,工作人员心中疑惑,便让他们明天再来。

  第二天,工作人员把两位委托人分开询问发现,两人说法有多处出入。工作人员旁敲侧击下,年轻男子承认自己是受托人的侄子。原来自己叔叔的儿子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叔叔婶婶便让他冒名顶替办理委托书先把房子卖掉。

  最后公证员严肃告知当事人:根据《公证法》第44条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损害他人利益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止了办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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