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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治理出生性别比 举报鉴定胎儿性别可获奖

发布:2014-11-20 11:11:0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11月14日,山东省聊城市召开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深入查找原因,层层传导压力,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放到计生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大有奖举报力度,鼓励群众对“两非”(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及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3 万元的奖励。

  铲除“两非”机构人员生存土壤

  按照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分管县(市、区)长要亲自靠上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并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工作网络高效运行,使从事“两非”的机构和人员无生存土壤。

  凡移送公安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案件,相关部门查办不力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加强县(市、区)间的协调沟通和信息反馈,坚决打击跨地域作案的“两非”违法行为。

  各医疗单位要兼顾社会和经济效益,杜绝“两非”行为,通报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同时,落实各项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奖扶、帮扶等利益导向政策的投入,在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及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时,把落实女孩家庭特别是农村纯女户家庭的保障政策作为必要内容予以考虑。

  源头控制,强化全程服务管理

  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关口前移,重心下降,发挥村“两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搞好孕情监测、孕期随访服务,及时掌握准确信息,从源头防止“两非”行为;落实包保责任制,对再生育管理对象,按照就近、就亲原则,由村党员干部、乡计生办、服务站进行包保管理服务,及时、准确掌握再生育夫妻的婚、孕、育和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细化婚、孕、育各阶段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确保孕情早发现、服务早落实,对于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全面落实出生、终止妊娠实名登记制度,各医疗服务机构在助产和终止妊娠服务时,必须查验相关证件证明,及时、准确记录出生分娩信息或终止妊娠手术信息,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并安排专人每月10日前汇总通报;对拒报、瞒报、伪造、篡改出生和终止妊娠信息的加强监管,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监控,各医疗机构要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B超登记备案制度,对不符合条件擅自配备和使用B超机的机构,依法进行没收、取缔;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签订承诺书,自觉履行义务,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依法制定自治章程,修订和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并发挥协会理事、协会和村民小组长及群众的监督作用,让“多数人”管“少数人”。

  四类对象作为重点“两非”追查

  山东省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求拓宽渠道,全力破解发现线索难题,对发现的线索要紧追不放,一查到底;建立信息排查制度,将怀孕14周以上前来办理生育证者、视线内孕情突然消失者、无证引流产者和使用假孕环检证明者等四类对象作为重点“两非”嫌疑进行追查;加大有奖举报力度,鼓励群众对实施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机构或个人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3万元的奖励。

  依法严肃处理“两非”涉案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对涉案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直至开除公职,并依法追究单位直接负责主管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对涉案的非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对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凡涉案人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开曝光一批“两非”案件,对一些大案要案,特别是对涉及党员干部、“名人富人”等影响较大的案件,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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