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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鼓励餐饮单位员工举报食品安全 最高奖30万

发布:2014-11-21 9:36:44  来源:齐鲁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聊城市食药监局印制《告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员工书》,餐饮单位的员工发现内部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31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予以最高30万元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聊城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餐饮服务单位员工主动参与并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利于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防范化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聊城市食药监局将对餐饮服务单位员工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逐一核查,将按照《聊城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制。

    据悉,餐饮单位员工发下七类情况时,可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或拨打举报电话:12331。企业法人(负责人)不履行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不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包括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的肉类及其制品票证资料;采购使用“地沟油”、“不合格餐洗剂”、“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在加工制作的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使用腐烂、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使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其他食品及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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