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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遇意外伤害可报销医疗费

发布:2014-8-31 10:08:5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暑假是学生意外事故的多发期,今年我市发生了多起孩子意外伤害事件,部分家长在忙着给孩子治疗的同时,没有意识到孩子的治疗费其实是可以报销的。对此,市人社局提醒家长,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无论是门诊、急诊医疗费还是住院费,都可按规定比例报销。

  暑假期间,我市发生多起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一天,城区张先生10岁的儿子亮亮(化名)在家中玩耍,他踩着板凳想要拿橱子上方的玩具,却不慎跌落,左腋窝下方被划了一道口子,至少缝了10针。

  加上打针、吃药等各项费用,算下来四百多块钱。对于张先生的家庭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过根据规定,这些费用可按规定比例报销,但张先生一直没有记起来。

  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孩子出现意外伤害事件,如果家长存在监护不当的过失,即使没有第三方责任人,孩子治疗费用仍可由医保按规定报销。

  据了解,孩子因意外伤害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一般要先由家长自行支付,然后才能报销。根据规定,未成年人因意外伤害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产生的住院医疗费,无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相应标准支付;有责任人的,应当先由责任人给予赔偿,赔偿的医疗费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申请费用报销时,要备齐病历、费用明细、发票、社区出具的孩子意外伤害经过的详细说明等材料。

  (记者 侯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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