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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缘何被誉为“江北一都会”

发布:2014-11-18 10:52:2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明清时期,在商业发展影响之下,聊城发生了巨大变化,从交通闭塞到舟辑如云、帆樯蔽日,从人烟稀少到商贾云集、商铺林立,从军事防御到商贸如织、货积如山,出现了“郡邑城中仓库册籍,上关国计厘市,烟火之相望又不下十万户”(于慎行《聊城修护城堤碑记》)的鼎盛局面,被誉为“江北一都会”。

  笔者根据有关史料对明清时期的聊城城区人口进行了估算,从人口数量上看被誉为“江北一都会”是有据可查的。

  聊城在历史上一直是个重要的人口迁入迁出地区。明初,东昌府迎来了大规模的移民浪潮。据《明太宗实录》记载,“兖州、东昌府、定陶等县,地旷人稀”,“明成祖继承了太祖的移民政策,数次迁徙青、莱、登三府民丁屯垦于东昌、兖州等地”(王云《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除了政府的移民政策外,随着会通河的贯通及运河的畅达,聊城商品经济繁荣的同时,人口数量大增。

  关于明清时期聊城县总人口的变化,县志有较为详细的记载。据康熙《聊城县志·赋役志》记载,“户口,洪武二十四年,户二千二百七十,口一万四千一百三十四。永乐十年,户二千七百三十四,口一万六千八百八十。天顺三年,户二千七百零七,口一万九千四百三十五。正德十年,户三千二百九十,口二万五千六百四十一。万历十四年,户三千六百三十八,口三万二千三百四十三。”另据宣统《聊城县志·田赋》记载,“户口,……,乾隆五十七年,户三万五千五百九十,滋生人丁共二十万六千二百四十二。乾隆六十年,户四万八百九十八,滋生人丁共二十四万四百二十二。嘉庆十三年,户四万五千四百三十七,光绪二十八年,户五万三千五百七十六,口三十三万七千八十三。”

  整个明代,聊城人口总数一直呈上升趋势。从乾隆五十七年到光绪二十八年,总人口数增加13万多,增长了38.82%。从明初洪武二十四年到光绪二十八年的人口数看,总人口增加了23.85倍。根据嘉庆《东昌府志》记载,嘉庆十三年,聊城县45437户、255918口,东昌府244443户,1425279口。聊城县与东昌府所辖其他9县州的人口数相比,在10县州居首。

  据笔者对城区部分街巷的统计和分析,聊城在清代的街巷与明代相比增加了50多条,人口也相应地大幅度增加。到清代乾嘉时期,聊城的街巷基本上已经定型,城池以内街巷有72条,加之城郊大小街巷共计200余条,其中多数街巷长度为300-500米左右。据道光《东阿县志·方域志》,道光年间,泰安府东阿县城内街巷共有20余条,居于东阿县城关的居民至少有五六百户,或七八百户,可推测平均每条街巷居民大约是25-40户。同样是县治及府城,聊城按平均每条街巷有普通居民25户,以200条街巷计算,那么聊城城区总计5000户,以嘉庆十三年为例,聊城县平均每户5.63人计算,聊城城区总计28150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为11%。这个数字与许檀教授在《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一书中估算的商业城镇人口平均数比较相近。

  许檀教授认为,山东主要商业城镇除临清、济宁两个最大之外,张秋、聊城、德州、胶州、烟台、黄县、周村、益都、潍县、博山、泰安等11个城镇商业规模大致相同。据估算,每城人口以四五千户为计,城市人口平均数额为2万-3万人,11个商业城镇的人口总计约在22万-33万之间。如果许檀教授估算的数字包含民户、军户、客籍商户和城郊人口,那么城市人口总数显然较低。

  清代嘉庆时期,聊城城区人口应包括民户、军户和客籍商户三个主要组成部分。聊城在明代设有两卫,即东昌卫和平山卫。明代规定一卫5600人,随着人口自然繁殖增长,两卫人口不断增加。以嘉庆十三年为例,如果将东昌卫的人口总数17124(该数据来源于《东昌府志》)计入城市人口,那么聊城城市的固定人口数为45274。

  此外,明清时期,聊城还有大量客籍商人及其所雇用的员工暂居。由于很多客籍商人有着“排外”观念,如陕西号生意全用家乡人,不用当地人。如果有伙计或相公在当地私下娶妇,就必被辞退。而在聊城经商的大多数是山陕商人,以此看来,山陕商号的员工应该是聊城的暂住人口,这些人口有多少,可以通过山陕会馆碑刻中记载的商号估计。以《山陕会馆接拨厘头碑记》(嘉庆二十二年立)碑阴所记载的363家商号为例,据许檀教授统计,年营业额10000两以上的大商号有46家,占12.7%;年营业额1000-10000两的中等商号有127家,占35%;年营业额在200-1000两的小商号95家,占26.2%;年营业额在200两以下的次小商号有88家,占24.2%;最小的商号有7家,占1.9%。如以山陕商人占聊城商人总数的70%计算,清代中叶聊城的商业店铺作坊约在500-600家,商号营业额比例按上述统计计算,那么嘉庆时期,外地商人在聊城开办的大商号有76家,中等商号有180家,小商号有157家,次小商号有145家,最小的商号有11家。如大商号以雇佣人口为200人,中等商号为100人,小商号为50人,次小商号为20人,最小商号以10人计算,大商号雇佣人口总数为15200人,中等商号雇佣人口总数为18000人,小商号雇佣人口总数为7850人,次小商号雇佣人口总数为2900人,最小商号雇佣人口总数为110人,那么嘉庆时期聊城商业人口的总数是44060人。除此之外,运河沿岸运输业的发达,集中了大批的码头搬运工人、挽船纤夫、船工水手等,形成了一支庞大的雇佣劳动力队伍。如果将这一部分也计入城市人口,那么明清时期聊城的暂住人口数约为5万人。

  根据嘉庆十三年人口数,可推算嘉庆二十二年,聊城固定人口数为3万左右。那么嘉庆二十二年,聊城城市固定人口和暂住人口总数约为8万。可见,聊城城区即使达不到“烟火之相望又不下十万户”的局面,那么接近10万人还是有可能的。

  曹树基把乾隆年间山东城市按人口分为6个等级,即2000人的小市镇、5000人的普通县城和中等市镇、12000人的小府城和大县城、25000人的大府城和中等市镇、50000人的省会,在省会之上,还有属于全国商业中心的商业城镇(曹树基《清代北方城市人口研究──兼与施坚雅商榷》)。根据这一等级模式,聊城至少应介于中等城镇和省会之间,甚至可以纳入省会之上的全国商业中心的商业城镇之列。可见,聊城被誉为“江北一都会”也是名副其实的。

 (史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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