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月底前聊城市不涉及供暖的燃煤设施将一律拆除

发布:2014-10-28 13:37:51  来源:聊城晚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今年3月6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2014年-2015年度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按照《责任书》要求,2014年10月底前要全面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

  近日,我市将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纳入禁燃范围,此外,我市将无烟大砟纳入禁燃范围。高污染原料包括原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烧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稻壳蔗渣等)。

  27日,记者在市环保局了解到,全市共有236座分散燃煤锅炉列入淘汰范围,截至目前,已拆除161座,清洁能源改造5座,完成全部淘汰任务的70.3%。

  “10月底前,不涉及冬季供暖的燃煤设施一律拆除,按时完成的,一台小锅炉可获3000元补贴。一些单位因为不在集中供暖管网范围内,冬季自己烧取暖锅炉。对于拆除后单位需要投资铺设管网等耗资较大的工程,会提高补贴。”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

  此外,古城区内两处小区,需要等待古城区集中供暖,才能拆除取暖锅炉。位于香江的消防中队以及鸿福老年公寓等,需要等待供热管网修建完成。“现在距离供暖季不到一个月,今年恐怕难以完成,不过明年一定能开始集中供暖。”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说。

  对于燃煤锅炉的淘汰任务,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按期完成分散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任务,督导情况将每周在媒体上进行通报。

  “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供热管网内有新建或者隐瞒不报的分散燃煤锅炉,全市通报,并在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年度考核时酌情扣分。对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进展缓慢,隐瞒不报情况严重的,对该县(市、区)涉气项目实施区域限批。”工作人员介绍说。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