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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记者探访市直生育保险联网结算试点流程

发布:2012-12-14 11:51:10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自12月1日起,我市市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与定点医院的联网结算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符合条件的职工生育可实现就医直接结算。聊城市中医院和聊城市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作为试点单位,目前已经开展市直生育保险联网结算试点工作。

    备案时这样做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且用人单位连续足额在职工怀孕时缴费满三个月,生育时缴费满一年以上,就可以在试点医院进行直接结算。

    李红(化名)是聊城市某单位的一名职工,日前,怀孕2个多月的她得知自己符合条件后,在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生育保险科办理了备案手续。

    办理好备案手续,李红来到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

    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医保科负责人周洁告诉记者:“参保职工在怀孕3个月内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就可以拿着怀孕证明、身份证、计生手册等材料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生育保险科登记备案,然后持《聊城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到医院医保科换领《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就医须知》,工作人员会建立孕产期服务保健档案,还会派专门人员定期对孕妇进行优生咨询。

     医保科的工作人员给李红换领了《就医须知》,记者看到,上面清晰地写着参保职工的姓名、年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还有相关政策规定、门诊和住院分娩流程以及孕期检查项目。

    “有了这个《就医须知》,我们就可以知道如何就诊、办理手续,而且还能提醒我们定期进行检查。”李红说,“现在生育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我们不仅不用再垫付资金,而且出院时在医院就可以报销,对我们来说确实很方便。”

    孕检时这样做

     “已经换领《就医须知》的孕妇来医院做孕期检查时,只需要拿着本人的身份证和《就医须知》,挂号后到门诊就诊,然后在医保科盖章备案,再到相关科室进行检查就可以了。”周洁说,“只要是政策规定项目内的检查,都是由医院结算医疗费用,不再向个人收任何费用。”

    据介绍,怀孕后的参保职工在孕期须定期检查的项目包括血常规、尿液分析、心电图、肝功、多普勒听诊、胎心监护、血型、丙肝抗体、凝血四项、产科超声和艾滋病抗体、梅毒。

    周洁也提醒广大孕妇,一定要在规定的孕周内完成相应的孕期检查,“一旦过期,就没有办法免费享受此待遇”。

    周洁告诉记者,在区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的参保职工需先缴纳2000元押金,在医保科备案后,就可以住院诊疗了。出院时,其家属先到医保科结算,然后去住院处退款。“住院时缴纳的押金在扣除个人承担的费用后,会退还家属。”(刘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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