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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实施以来聊城新登记一人有限公司为去年同期3.8倍

发布:2014-10-28 13:36:53  来源:聊城晚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27日,记者从聊城市工商局了解到,截至9月底,我市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1.2万户,同比增长28.1%,增幅居全省第二位;累计注册资本(金)2170.5亿元,同比增长37.1%,增幅居全省第三位。自3月1日推行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市新设立一人有限公司2739户。

  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20.5万户,注册资本(金)155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3%、41.4%。

  2014年前三季度,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4862户,新增注册资本(金)295.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7%、151.3%。

  尤其是从3月1日推行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以来,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呈现出“井喷式”增长。3月份以来,新登记私营企业5526户,新增注册资本17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4.9%和244.4%。

  据介绍,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呈现出以下“三多一快”的特点:

  咨询人数多。社会公众通过热线电话、网络提问、登记窗口现场咨询等途径了解新的登记政策,内容主要集中在注册资本认缴、网上登记、年检改年报、先照后证、住所证明、前置审批等问题,市工商局行政大厅窗口平均每天受理现场业务咨询和电话咨询60余人次,社会公众对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的关注度非常高。

  新登记户数多。3月份以来,全市新登记私营企业5526户,是去年同期的2.1倍。

  一人有限公司增多。3月份以来,新设立一人有限公司2739户,是去年同期的3.8倍,占新设立私营企业总数的49.6%。“《公司法》所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聊城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一人有限公司因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公司的大小事宜不用通过股东会研究,只需根据公司章程自己拿主意,不需其他人约束,其独有的便捷优势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青睐。

  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一人有限公司增多,主要是因为,新政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而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取消了对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股东不用再受资本的限制。

  注册资本(金)增长加快。3月份以来,新登记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170.8亿元,是去年同期的3.4倍。“按照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市场主体发展的平均速度推算,到本年度结束时我市市场主体期末实有数量预计将突破22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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