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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没备案 业主住了三年的房子被拍卖

发布:2014-8-14 8:25:4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市民出示的购房合同.jpg

图为市民出示的购房合同。

  好不容易攒钱买了一套楼房,在城里安了家,可是没想到,因为开发商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张先生住了两年的房子突然被法院查封,且即将走上拍卖程序。记者经过调查得知,像张先生这样,遇到此遭遇的大约有80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先生等人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幸福

  辛苦打拼近20年“城里”安了家

  对于一个外来务工人员来说,能在城里买套房子,有一个安定之所是很多人期盼的事。张绪峰,今年39岁,茌平县振兴办事处范庄村人,目前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20年前,张绪峰为了生计外出打拼,后来“定居”聊城发展,由于手头不宽裕,他和妻子租房生活,在此期间,多次被迫搬家的经历让他有了尽快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的想法。当了十多年司机的张绪峰,慢慢地有了积蓄。

  2011年前后,他开始盘算着在城区购买一套楼房。此时,位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办事处的凤栖苑小区正在对外销售,低廉的价格和多层现房吸引了他。和妻子多次到小区参观后,张绪峰夫妇看中了该小区11号楼4单元102室的一套125平方米的楼房。

  张绪峰说,当初选择这里,除了比较诱人的价格优势外,这里距离老家比较近,回家看望老人比较方便。

  下了决定后,他和妻子开始筹钱。2011年10月9日,张绪峰交纳了10000元订金。张绪峰说,他们原本打算分期购房,可是后来,开发商工作人员告诉他,办理分期比较麻烦,后来在亲朋好友的“赞助”下,他凑足了全部款项,共计326199元。2011年10月31日,张绪峰把最后一笔房款交给了对方。

  2012年1月12日,开发商为他办理了交房手续,签订了交接协议。看到属于自己的楼房,再也不用为搬家的苦恼牵绊,张绪峰心里非常高兴,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苦恼

  辛苦攒钱买的房,如今要被拍卖

  张绪峰说,那段时间,聊城的房价突飞猛进,凤栖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宣传,低廉的价格吸引了很多市民关注,很多市民纷纷出手在这里安家。

  正当张绪峰为他及时出手购买这套房子感到庆幸的时候,一场厄运悄悄降临。

  据张绪峰讲,2012年4月11日,他回家时,突然发现小区门口贴了1份法律文书,是由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2)泰民一初字第2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其中被查封的房屋包含他的楼房在内的80套房屋。

  这份通知显示,被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的房屋分别是该小区的9号楼-11号楼,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已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了房屋价值评估,下一步即将公开予以拍卖。

  “首付款交了,也签了购房合同,房子也收了,也装修了,出这种事儿,实在突然。”查封通知的出现,犹如当头一棒,让众业主胆战心惊,“每天都怕被人撵出来”,以致不敢离家,工作生活一团糟。”

  事情出现后,业主纷纷联合起来找到开发商了解情况。张绪峰说,他从泰安市中级人民院的判决书上看到,因为聊城凤栖苑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伟和其丈夫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对方把李伟夫妇告上了法庭,并申请法院查封了聊城凤栖苑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凤栖苑小区的部分房产。不过张绪峰告诉记者,事情出现后,李伟当时曾承诺,公司会尽快还清债务,解除法院查封。

  为此,在2012年12月10日,对方以聊城凤栖苑置业有限公司的名义给相关业主写下了保证书。记者从这份保证书上看到:应凤栖苑小区9-11号楼全款购买楼房客户的要求,本公司保证:2013年1月10日前,将全款购房客户的房产证解除他权。约2013年3月底办理完解除法院查封,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份保证书盖有该小区开发商的公章,法人代表李伟也签了字。

  张绪峰等几名业主作为代表先后多次到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求,但都被驳回。

  然而如今,业主等来的并不是法院的解封,而是他们的房产即将走上被拍卖的程序。

  进展

  办事处聘请律师为业主维权

  8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凤栖苑小区位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办事处辛庄村,小区现有8栋单体建筑,6栋多层住宅。

  据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该小区原来属于肥城一家煤矿的回迁小区,后来转给了现在的聊城凤栖苑置业有限公司。目前,依然有三栋楼由煤矿职工居住。只有9-11号楼由聊城凤栖苑置业有限公司对外出售。而这次出事的就是这三栋楼上的近80户业主的房产

  记者随后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但发现屋门紧锁,人去楼空。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聊城凤栖苑置业有限公司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根据(2013)泰中法技拍字第306号的相关规定,张绪峰等9户业主在凤栖苑小区购买的房产在8月8日拍卖。当天,涉事业主到了现场,拍卖被迫中断。

  张绪峰告诉记者,他们的房屋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当时业主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对方并没有及时到房管部门备案。开发商拿着小区的大房产证进行了抵押借贷,如期没有还上贷款后,债权人起诉到了法院。由于业主所购买的这些房子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也没有房产证,而对方提供的证据显示目前这些房产还属于开发商所有,法院对此查封了小区内涉案房产

  记者发现,北城办事处政府部门租赁了该小区的一栋楼房用于办公。北城办事处负责人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出面积极协调此事。据负责这件事的北城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王训杰称,在了解了这些业主的遭遇后,他们感到非常气愤,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北城办事处出面聘请了律师,将通过法律途径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记者 张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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