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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堆场料场扬尘措施验收合格率为74.8%

发布:2014-6-12 17:38:0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按照市环保局印发的《聊城市堆场料场扬尘污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进程,近日,市环保局组织三个验收组,对全市堆场料场扬尘防治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验收。

  据悉,次次专项行动共计检查验收堆场料场214家,其中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基本合格的堆场料场160家,扬尘防治措施不合格的堆场料场54家,合格率为74.8%。从整体情况看,堆场料场扬尘防治整改效果并不理想,而且各县(市、区)之间落实情况不均衡。其中堆场料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较好的是东昌府区、冠县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治措施落实较差的是临清市、东阿县和茌平县。

  硬件设施不到位问题普遍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检查的堆场料场普遍存在硬件建设不到位的问题,基本合格的堆场料场主要靠加大管理力度和临时性突击清扫来达到防治要求。

  检查中发现硬件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堆场料场进出路面未硬化,场区卫生保洁差,甚至个别料场粉尘满地,扬尘极为严重;部分堆场料场未建设进出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及设施,建设车辆冲洗平台也极少,少数建有车辆冲洗平台的也未正常使用;部分堆场料场,特别是小型料场及临时料场,存在围挡不全或无围挡问题;部分粉性物料未采取库房式管理,部分堆场料场密目网覆盖不全;部分堆场料场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

  此外,堆场料场的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环评审批手续缺失严重,真正环评手续完善的堆场料场很少,特别是个体经营的堆场料场,绝大部分没有环评手续;其次,大部分堆场料场未实现污染防治措施与生产“同安排、同部署”,大部分堆场料场未安排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

  扬尘措施不合格 实施限期整改

  工作人员介绍,对本次检查验收中54家不合格的堆场料场,已经实施限期整改,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各分局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要求,并加大督导力度,从严从快治理。6月15日前将责令有关堆场料场整改的文件报市环保局污防科。

  据悉,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在下发整改文件时要严格依据《聊城市堆场料场扬尘污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关于堆场料场扬尘污染防治的整改要求,督促相关单位、业主进一步落实以下几点措施:

  首先,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堆场料场,尽快补办环评手续;

  其次,粉性物料尽快落实库房式存放,临时性货场进一步完善篷盖和围挡措施;

  再次,堆场料场进出路面未实现硬化的要尽快进行硬化处理,对装卸物料时的遗撒物料要及时清扫,确保场区的整洁;

  然后,未在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和设施的堆场料场,要尽快建设车辆冲洗平台或冲洗设施,并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最后,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或有效篷盖,严禁敞开式运输,防止沿途抛洒造成扬尘污染。

  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堆场料场,市环保局将严格依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督导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各分局对污染单位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记者 王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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