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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全面叫停之后 代步车该往哪儿走

发布:2014-6-12 17:38:0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不久前,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代步车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将集中一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代步车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在这种背景之下,势必有一些人会彻底告别伴随多年的“代步车”。那么,呼声日隆的老年代步车整治工作能否取得好的效果?那些已经购买入手但未能进入工信部名单的车辆究竟该作何处理?我市挂牌工作进展如何?连日来,记者继续进行了调查采访。

  新规

  无证驾驶代步车最高将面临拘留

  在山东省要求从5月份起,集中一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代步车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和解决代步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营运、上路等环节突出问题之后的不久,聊城《关于集中开展代步车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落地。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均未申报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我市将集中一年时间,在全市开展代步车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而根据《通知》要求,杜绝不合格老年代步车继续流入市场,如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要把排查整治代步车纳入治理机动车“四非”问题的重要内容,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组织专门力量,进企业、市场、社区、村庄,深入摸底排查代步车生产、拼组装、销售、营运、上路行驶等各环节的具体情况,并逐一登记建档,彻底摸清底数和现状。

  凡是购买汽车,车辆所有人为逃避税收、管理,向厂家购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以代步车名义,未悬挂车辆号牌的,按规定以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依法扣留机动车,并依法进行处罚。

  凡是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且属于组装、拼装、报废代步车的,以驾驶拼装、报废车依法扣留驾驶证,收缴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罚。

  凡是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且车辆属于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告知此类车辆的技术标准要求远低于机动车,只适合在场(厂)内以及其他封闭区域运行,不具备上公共道路行驶的安全技术条件,及此类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严重危害,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否则将依法处罚。

  如此严厉政策让不少已经购入使用的代步车车主感到恐慌,也让不少从明处躲向暗处的代步车经销商们忧心忡忡。

  讲述

  老人没了代步车像失去左膀右臂

  在利民西路附近居住的老夏这些天显得十分不安。

  在今年已经接近70岁的老夏眼里,不让它的代步车上路等于失去了一个“左膀右臂”。

  老夏在三年前花费不菲的价格购入了一辆老年代步车,因为不用考取驾照,也不用跑东跑西地去办手续、挂牌照,所以他觉得有这么一辆车子还是十分“实惠”的。

  “当时购买这辆代步车的初衷,就是为了接送孩子和上街买菜。”老夏告诉记者,随着孙子逐渐长大,孩子们上班又忙,所以退休之后,接送孩子就成了他每天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每天早晨不到7点就起床,每天上午不到11点就开着代步车来到孙子的学校门口,这样的规律生活也让老夏找到了成就感。

  “我一般不会开很快,最高的时候开过40迈,因为有孩子嘛,自己年龄又大了,总是小心翼翼。”老夏指着他的代步车说,再就是拉着老伴去不远的菜市场买点菜,因为家里人多,买的东西也多,代步车就当成了一个购物车用。

  而就在最近,整治老年代步车的说法甚嚣尘上,一下子打乱了他的生活。

  “听说查到后又罚款又拘留的,孩子们就不让我开了,我也不敢开着它轻易上路了。”老夏无奈地告诉记者,可这些“活儿”该怎么办呢?

  自己没有驾照,年龄这么大了也没精力去考驾照了,买个三轮车又不能遮风挡雨,还经常会被误会为非法营运三轮。至于今后怎么办,老夏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

  现在老夏闲下来了,整天在家里喂鸟、遛弯,尽管不用操心了,但他仍觉得生活没有一点色彩。

  老夏一遍又一遍地擦拭着他的车子,他还抱有“侥幸”心里,希望这只是一阵风,刮过去就算了。

  声音

  纳入正规管理比单纯禁止好

  记者了解到,新《道路交通法》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70周岁以下;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

  另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规定,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否则会被注销驾驶资格。

  记者还了解到,我国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技术标准明确指出,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仅具有两个车轮;机动轮椅车作为非机动车是以内燃机为动力,排量小于150毫升,长宽分别小于2.5米和1.2米。而市面上常见的电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则属于机动车,必须要挂牌后上路行驶。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机动车凡生产厂家经过工信部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性、经济性、尾气排放以及舒适性等各方面检测合格后就会纳入公告,纳入公告就可以进入流通领域;进入流通领域之后车辆就要购买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到交管部门申请号牌,然后才可以上路行驶。

  而目前市面上常见的电动车,已有一部分被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可以凭借生产合格证和相关手续到交管部门查询、申请机动车号牌,驾驶人也必须要根据车辆类型考取驾驶资格证后才可以上路,无牌无证的所谓代步车将成为重点整治的对象,而我市长期以来也一直受理这符合标准的“代步车”挂牌事宜。

  不过记者了解到,真正去办理挂牌手续的并不多。

  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代步车的持有者就对这样的政策持质疑态度,其中最为普遍的声音就是,老年代步车是适合老年人出行需要的,而真正扰乱市场秩序的则是那些用老年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生意的人群,政府把老年代步车纳入正规管理,比单纯一刀切禁止要好的多。

  期盼

  取缔非法生产 禁止非法销售

  城区一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交警表示,一方面老年代步车有它存在的必然性,另一方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要悬挂牌照,这两者是不矛盾的,只要你的车子被定义为了“机动车”,并列入了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你就应该上牌行驶,至于没被列入机动车范畴的所谓的“代步车”该如何处理,这考验着大家的智慧。

  有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山东全省老年代步车产量仅1.5万辆,而2013年这一数字增至17万辆,大量老年代步车一拥而上,管理问题日益突出。

  北京已认定老年代步车为机动车,驾驶者需要持证才能上路,但多数地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未有明确的规定。

  2014年年初,天津市对机动三轮车进行综合治理时就推出了回收政策,让多地眼前一亮,天津户籍的健全人使用的机动三轮车将由政府出资进行回购。而在相当多的地方,一方面是厂家依然在生产,另一方面市民手中的代步车没有“出路”,给治理带来很大难度。

  2013年12月1日—31日,义乌在主城区范围以内、有合法来源证明的机动三轮车,将由政府进行集中回购补偿。回购补偿标准根据车辆生产年限,按购车发票价格的一定比例给予折扣回购。

  上述交警认为,生产和销售的“源头”环节是治理老年代步车的关键,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代步车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经信委、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联合行动,在充分摸底的基础上,取缔非法生产、禁止非法销售,表明了治理代步车的决心;我们应该一方面向外地学习经验,对已经购入的代步车按照行驶年限进行回购处理,另一方面,要加大力度从源头上禁止这种车辆的生产和销售,才能从根源上让“代步车”不再扰乱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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