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聊城:女孩夜间独行受骚扰 律师提醒依法维权

发布:2014-6-12 17:37:5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夏季到来,天气炎热,市民所穿衣物较少,这往往给不怀好意的人以可乘之机。夏季如何避免遭遇性骚扰,是不少女性共同面对的问题。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记者反映,夜间回家时,在开发区遭遇过性骚扰。记者展开调查,发现遭遇性骚扰的女性不在少数,有市民表示,由于羞怯心理作祟,加上取证不易,不少女性面对性骚扰多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

  市民遭遇 女孩夜间独行受骚扰

  小娟(化名)在开发区工作,家住在燕山路英才小区。6月4日那天,因为加班,小娟回家较晚。晚上10点半,她一个人骑着电动车回家,沿着东昌路一路往东,经过中华路时,一辆渣土车迎面而来。渣土车一过,灰尘较大,小娟捂着鼻子,放慢速度骑行。

  此时,小娟注意到路上只有她和一个同样骑着电动车的陌生人,因为两人相隔较远,她并没有提高警惕,继续低速前进。突然,旁边一只手向她的胸部伸来。小娟吓了一跳,这才看到袭胸的人正是刚才那个骑电动车的陌生男子。

  小娟告诉记者,当时她非常气愤,加快速度去追赶那名陌生男子,男子见小娟骑车在后面追,也加快了速度,在东昌路与燕山路路口往北逃离。考虑到燕山路北段人少,小娟放弃追赶。但小娟对此事感到非常郁闷。

  无独有偶,市民小许也遭遇过类似的性骚扰。小许说,前段时间,她上夜班,晚上10点多,经过开发区脑科医院路口,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袭胸后匆匆离开,吓得小许好几天都不敢走夜路。

  记者调查 不少女性受过骚扰后忍气吞声

  记者采访了一些女性市民,不少市民表示自己曾经遭遇过类似的骚扰,包括言语挑逗和不轨动作等等。

  “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时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在聊城公园附近的刘女士说,她的同事曾在公交车上遇到过“色狼”,由于公交车上人多,一名中年男性乘机触摸女性的臀部。

  “遇到这种情况非常叫人恶心,胆子小一点儿的女孩子都有可能吓得不敢出门。”刘女士说。

  有不少市民反映,夜间遭遇性骚扰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夜间灯光较暗,尤其在人流量少的地方,女性独行极易被心怀歹意的“色狼”盯上,这时候,女性势单力薄,很有可能遭受性侵。

  调查中,有市民表示,遇到这样的情况,多数时候会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因为遭受性骚扰很难取证,即使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也往往得不到解决,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遇到这种事,一般情况下,女孩子都吓得赶紧逃了,哪还有心思留证据,而且就算女性有心取证,恐怕也难做到。”一位市民表示,现实取证的困难使不少女性选择放弃维权。

  律师提醒 女性遭遇骚扰后要想办法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山东豪才(聊城)律师事务所李贵广律师表示,性骚扰是指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引起对方的不悦感,虽然性骚扰的范围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但一般认为只要言语或行为令他人感到不悦或有被冒犯的意图,且被认定存有性相关的暗示,都算是性骚扰。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山东省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对性骚扰属于违法行为均有明文规定。法律指出,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本单位、行为人所在单位、妇女组织或者有关机关投诉。同时,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李贵广律师说,违反相关规定,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少女性认为遭遇性骚扰取证不易,李贵广律师介绍,证据的范围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试听资料等等。遭遇性骚扰后,女性同志应保持冷静,想办法保留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 张娜 胡惠清)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