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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给的储藏室,现在为何给拆了?

发布:2014-4-24 16:27:2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近日,家住开发区东方家园小区的李先生反映,小区北边的一排储藏室被拆了,这一拆,给原储藏室使用者带来不少麻烦。“现在我们没有储藏室,家里的一些杂物也没地方放了。”李先生说。

  李先生住在东方家园小区22号楼,他告诉聊城晚报记者,当初买房时因为没有地下室,开发商将小区北边的一排房屋作为储藏室,给一些小区居民。“我们买房,储藏室也是很重要的考虑因素,开发商说将这里作为储藏室赠送给我们,我们才最终决定买下房子。”李先生说,现在储藏室被拆了,他认为开发商应该做出一些补偿。

  23日,记者来到东方家园小区,在小区北边,一辆工程车正在对一排建筑物进行拆除。记者了解到,在一周之前,拆除工作已经开始了。

  据介绍,被拆的有近50个储藏室,东方家园小区的21、22、23和24号楼都有业主获赠该处的储藏室,如今储藏室被拆,近50位业主只得另想他法。

  对于小区拆除违章建筑,也有一些居民表示赞同。“这排房子是违章建筑,如果不拆除,我们的房产证没法办下来。”小区一位业主说。

  记者了解到,被拆的储藏室在原本的小区规划中并不存在,属于违章建筑,因为小区现有的建筑和原规划图纸上不一致,如果不拆除这一违章建筑,将影响小区正常办理房产证。

  记者找到东方家园小区开发商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被拆的建筑,在开发商购买这块地时已经存在,一直到房子建成后,该建筑被保留下来,考虑到部分小区业主没有地下室,开发商便将该建筑作为储藏室,给小区业主暂时使用。

  “购房合同里没有提到要将这个建筑作为储藏室让业主一直使用,只是部分业主没有地下室,开发商才让业主先用着。这个房子属于违规建筑,说拆就拆,这个业主也知道的。”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也从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知,该建筑物确为违章建筑,如果不进行拆除,小区业主的房产证很难办下来,正因为如此,该小区不少业主有意见,多次打电话向市长热线反映情况,要求拆除违章建筑,尽快办理房产证。

  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考虑到一部分业主没有储藏室,开发商已经将原来的一些车库改成储藏间,以优惠价卖给业主,目前已有不少业主申请购买了储藏室。

  (记者 胡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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