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聊城一些在售婴幼儿奶瓶未达标准

发布:2014-4-24 16:27:2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4月2日,我国首个《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企业联盟标准发布并实施,从材质到标识都进行了规范,弥补了我国奶瓶产品安全标准空白的现状,让市民在购买相关产品时有个依据。不过,4月22日,记者在调查采访时发现,我市城区一些商场销售的婴幼儿奶瓶并未按新标准的要求执行,玻璃材质奶瓶未标明“易碎”等警示语。另外,很多市民对奶瓶生产标准并不是特别清楚。

  4月22日,记者对城区多家超市及婴幼儿用品专营店走访发现,目前超市和婴幼儿用品专营店销售的婴幼儿奶瓶还没有按照新标准执行。另外,对于化学成分,在奶瓶上有标注的也不是很多。

  记者在东昌路、花园路、柳园路上几家大型超市采访时看到,货架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奶瓶其价格也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奶瓶上主要标明了规格、材质、最高耐热度及适用年龄等内容。

  根据《要求》,无论是何种品牌的奶瓶,都应该标注产品的化学成分、容量等指标。但记者注意到,目前聊城市场上在售奶瓶的标注内容没有统一标准。许多超市及商场不同品牌奶瓶上标注的内容完全不同。对于《要求》中所提到的奶瓶外包装或瓶身应注明“玻璃奶瓶易碎”,绝大部分产品没有提及。甚至,一些20元左右的奶瓶,奶瓶瓶身上连“ml”容量刻度都没有标识。

  此外,部分低端及品牌的奶瓶在原材料、奶瓶密封性、重金属含量、双酚A释放量等方面标示并不全面及详细等问题。

  记者在柳园南路一家大型超市采访时,看到市民宋先生正在选购奶瓶,宋先生说,他的儿子出生不到两个月,之前准备的那个奶瓶比较大,用起来很不方便,准备换一个。但对于奶瓶的安全标准,宋先生并不清楚,“选购产品主要是根据销售员的推荐和产品的价格进行选择,之前光听说有些奶瓶会诱发性早熟,其他的问题并没有关注过”。

  据了解,自从媒体曝光了双酚A奶瓶会诱发性早熟的事件后,市民对奶瓶的安全性开始关注。我国从2011年3月2日起,禁止生产含化学物质双酚A(BPA)的婴儿奶瓶。对此,不含双酚A成了很多商家宣传的口号。而对于新实施的《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很多售货员表示并不知情。记者在货架上看到,很多奶瓶外包装上都有红色大字“不含双酚A”。但并没有看到新标准上要求的警示标示、材质的重金属含量等信息。

  ◎相关链接

  家长买奶瓶时可参照这些标识

  《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企业联盟标准包含安全、物理、化学等7项,对奶瓶标识也做出了细致要求。

  安全:奶瓶在使用时,不应有锐利边缘及尖端。

  刻度标识:奶瓶容器上需至少标有以ml为单位的容量刻度。最小的容量刻度数值不得大于60ml。

  警示标识:奶瓶产品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的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的字体应不小于五号黑体字。

  易碎标识:含吸管的产品,应给出“不适合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的警告语。玻璃奶瓶应附加“玻璃瓶易碎”。

  温度标识:对于钠钙玻璃奶瓶,应注明“煮沸消毒时水量应足够,避免产品因长时间接触温度较高的锅底而导致变形。应特别注意瓶身消毒及使用时不可急冷急热,否则容易发生破裂现象”。

  材料:应符合《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标准》、《橡胶奶嘴卫生标准》、《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等12项。其中,铅元素迁移量限量为25mg/kg,铬元素迁移量限量为10mg/kg,汞元素迁移量限量为10mg/kg。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的总含量不得超过0.1%(m/m),其中包括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等6种。

  (记者 张克志)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