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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将评出450名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班主任

发布:2015-8-8 15:05:5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年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7日,大众网记者在聊城市教育局了解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决定联合表彰一批聊城市优秀教师、聊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聊城市优秀班主任。

  据悉,此次表彰将评选出聊城市优秀教师320名、聊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80名、聊城市优秀班主任50名。聊城市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根据要求,评选要做到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成人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均有代表。人员推荐坚持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倾斜。以县为单位计,推荐的市优秀教师和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农村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占推荐人选的4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占推荐人选的6%以上,幼儿园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占推荐人选的6%以上,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小学、初中、高中应按3:2:1的比例上报(小学段含学前教育)。援疆、援藏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秀推荐。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按照所分配的指标等额推荐。

  另外,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县(市、区)各单位应在推荐人选所在地教育系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县(市、区)在做好市级表彰评选工作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个层次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活动。

  各县(市、区)、各单位须按单位上报相关材料,截止日期为8月24日。

  评选条件有哪些?

  (一)聊城市优秀教师和聊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连续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二)聊城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是:聊城市优秀班主任除须满足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热爱班主任工作,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在学校年终考核中连续3年成绩优秀。

  2.能够出色完成《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工作职责,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3.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5.获得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班主任"称号。

(记者 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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