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7月5日至11日网上申报

发布:2015-7-6 14:33:3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5日至1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2015年在聊城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二)2012-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员。师范类毕业生是指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离校时未认定过教师资格证。(三)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并参加2015年山东省组织的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

  认定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照师范类毕业生的政策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2011年(含)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7月8日至7月11日,申请人员在东昌府区人民医院聊城大学院区进行体检。7月8日至11日(周六正常上班),申请人到聊城市招生考试中心进行材料审查。8月10日后,申请人可到聊城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教育局窗口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记者 刘敏)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