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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考网上阅卷 须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在规定区域内答题

发布:2015-6-12 10:24:4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记者 刘敏 通讯员 蔡磊 朱宏锐)聊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4日—17日进行。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按照《考生守则》,初中学考考生可带手表入场,带有通讯、计算、查阅等功能的工具禁止携带。

  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只能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铅笔、橡皮、小刀、直尺、圆规、填涂垫板、三角板和必需用具如手表(不含带通讯、计算、查阅等功能的工具)、手帕,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

  考生在每科考前25分钟(地理和语文前移10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展开放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考生只能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或涂黑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不准在其他地方作任何标记。

  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每科开考30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场。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再询问。

  市教育局基教科相关负责人强调,因实行网上阅卷,为确保电脑扫描的准确和清晰,考生答非选择题一律要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卷。选择题必须用合格的2B铅笔将答案涂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否则无效。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将试题和草稿纸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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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考考纪严如高考

  如一科作弊所有科目成绩作废

  本报讯(记者 刘敏 通讯员 蔡磊 朱宏锐)初中学考考试纪律与高考不相上下,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学考对考生违纪舞弊的处罚也相当严格,如果一科作弊,所有科目成绩将作废。

  按规定,考生有下列九种情形之一的,取消该科考试成绩: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到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在考场内或禁区的范围内,吸烟、喧哗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在考试中有下列作弊情形之一的,取消当次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储存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其他作弊行为。

  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认定相关考生实施了作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各科考试成绩。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题卡答案雷同;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取消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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