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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4月至6月集中整治车辆超限超载

发布:2015-4-10 8:36:0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4月8日至6月7日,聊城将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对辖区内年运量20万吨以上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全面实施派驻监管;对年运量5-20万吨的货运源头企业实施巡查监管。

  据了解,治超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是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作,联合执法。

  此次治超的重点是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煤炭、建材等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大型货源点,重点是年运量20万吨以上的货源点和国、省道旁无证经营的沙石料场、煤场等;无牌、无证、改装、拼装的非法营运车辆;闯岗拒检、暴力抗法等违法违规行为。

  4月8日至4月15日是治超的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市、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路检路查组、货运源头监管组、非法货场、非法改装车辆企业清理组、检查督导组、宣传报道组等5个工作组,统一进行集中整治工作。

  其中,路检路查组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公路等部门参加,负责对超限超载等违法违章车辆的路检路查,对改装车辆责令改正并恢复原状;对行政处理决定拒不履行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拼装、报废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货运源头监管组由经信部门牵头,交通等部门参加,负责协调重点货源单位的派驻监管。非法货场、非法改装车辆企业清理组由工商部门牵头,国土、公安、质监、驻地乡镇政府等部门参加,负责对非法经营建材、煤炭、沙石料场,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企业进行清理、取缔。

  检查督导组由纠风部门牵头,交通、公安、法制、安监等部门参加,负责对治超工作中不作为、违规违纪等行为进行追究处理。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门牵头,相关新闻媒体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对治超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4月16日至5月31日是集中治理阶段,坚持以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重要路段及关键节点设立固定式治超站点,并根据超限超载车辆运输规律,依法开展流动检查,各县(市、区)设置的执法站点将在有效控制辖区内国省道路的基础上,全面管控辖区内县乡公路,切实杜绝辖区国省道路和县乡公路失控现象。

  6月1日至6月7日是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集中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针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市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治理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记者 孙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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