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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3282家单位为职工缴了住房公积金

发布:2015-4-9 9:06:02  来源:聊城晚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住房公积金是指工作单位与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的特点。4月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公布了《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全市实缴公积金的单位为3282家,实缴职工为34.6万人。

  2014年,当年新开户单位123家,新开户职工1.95万人,净增单位77家,净增职工0.6万人,缴存18亿元,同比增长17%。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97.8亿元,缴存余额74.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6%、20%。

  2014年,公积金提取5.5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30.6%,比上年同期增加41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23.4亿元,同比增长31.5%。

  尽管提取有所增加,但2014年住房贷款笔数和贷款额是下降的。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10笔10.06亿元,同比下降25.95%、29.18%。这说明职工在去年楼市惨淡的情况下,置业买房的人数出现下降。

  据透露,2014年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3.97%,90-144(含)平方米占74.41%,144平方米以上占11.62%;新房占99.04%,二手房占0.96%。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9.56%,中等收入群体占40.28%,高收入群体占0.16%。

  去年12月1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对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职工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

  去年改变了过去公积金提取要留10%的做法,实行全额提取,最大限度满足职工的资金需求。在贷款职工一次性提取还贷时,推出了“先提后还”新举措,改变了过去先还清贷款后再提取公积金的做法,也就是说,现在可以在快还完贷款只剩下公积金余额的缺口时,将公积金提出来,将缺口补齐即可。“先提后还”解决了职工结清贷款自筹资金的难题,方便了贷款职工。

  2014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了执法,共对91个单位下发了催建催缴通知书。

 (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郑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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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还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租

  本报讯 4月3日,本报以《聊城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租》为题,报道了无房户的聊城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利好消息,虽然咨询电话不少,但截至目前,没有一位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租,这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的消息。

  今年1月底,住建部、财政部和人行联合下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久,《聊城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细则》出台,明确聊城职工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不过,消息发出后,职工对“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租”似乎兴趣不大。“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以及市直单位的职工有一部分咨询的,但几天来没有一位开始申请这项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说。据分析,有确实需要用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职工可能没听到消息,或者听到消息了但基本用不着公积金来支付房租。

  “在报纸上到看到这篇报道了,尽管有点儿车贷,还租着房子,每个月紧巴巴的,但还不至于提公积金支付房租,还是在里面存着吧,以后用到买房上。”在中通客车上班的小伙陈军说。记者调查发现,类似陈军这样想法的职工确实有一部分。

(记者 陈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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