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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城区新增七处烟花爆竹相对集中销售区域

发布:2015-2-3 10:38:43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俗话说,过了腊八就是年,过年放鞭炮是传统习俗,不少聊城市民已开始筹划买烟花爆竹的事了。据了解,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的政策与往年有很大不同,为保持主城区良好的市容秩序,也为了丰富市民对烟花爆竹种类的选择,城区划定了五处烟花爆竹相对集中销售区域;与此同时,为兼顾往年市民购买烟花爆竹的习惯,局部保留了两个传统烟花爆竹销售区域。也就是说,今年集中销售烟花爆竹,除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部分长年经营业户外,不再零散设临时点,为方便城区不同方位的群众就近购买,城区共安排了7个相对集中销售区域。

  那么,烟花爆竹到底在哪些地方集中销售呢?第一处在财干路东首(花园路口向东)道路两侧;第二处在柳园北路(市电视台南附近);第三处在站前街北段道路西侧(市豫剧团南附近);第四处在新修二干路北段。另外,部分保留的两处烟花爆竹销售区域一处在前罗村附近,另一处在市京剧院附近。目前还有一处在古楼办事处辖区内选址。

  东昌府区安监局副局长石可心告诉记者,根据我市有关规定,今年城市主要街道和繁华地段不再审批临时经营许可证,以上几个烟花爆竹销售区域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安监局一起经过实地查看后确定的,在每个摊位保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划分了号位,经营业户以随机抽号的方式确定自己的摊位地点,这些集中销售区域的开售日期为2月1日,截止日期为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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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同比减少一成多

  本报讯 据了解,经营单位(者)想要出售烟花爆竹,须到安监局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分为常年零售经营许可证和临时零售经营许可证,目前城区有长年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零售网点约有40余个,散布于不同街道和角落,多数为土杂门市部。春节期间临时零售业户需办理临时经营许可证,实行摊床、销售棚方式销售。目前,临时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已经结束。

  东昌府区安监局副局长石可心告诉记者,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有关要求,今年全区(包括5个办事处、7个镇和嘉明、凤凰工业园)临时零售网点的总量在500个以内,比去年同比减少了11%。而且从今年开始,区安监局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凡是不遵守安全法规和其它相关安全规定的经营单位(者)将被记录在案,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经营申请。

  石可心告诉记者,烟花爆竹属爆炸品,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确保安全,区安监局采取了多种措施预防危险发生。有了这些安全保障,市民可以放心去这些合法零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但为了城市空气质量,建议不要过度购买和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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