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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巡查组向聊城市质监局反馈巡查情况

发布:2015-2-2 16:27:5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2014年11月11日至20日,第八巡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发放调查问卷、受理来信来访、查阅有关资料、组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市质监局进行了集中巡查。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2012年以来,市质监局领导班子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东融西借,跨越赶超”三年攻坚战目标任务,从工作实际出发,确立了“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思路,发挥质监职能,取得了积极成效;能够按照市委要求,重视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和专项整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推进问题整改;能够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安排;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的满意率为92.9%。但在服务中心工作、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一是重显绩,轻潜绩。在贯彻落实中存在实用主义,政绩观有偏差,把精力过多地放在了一些见效快、有亮点的工作上,而在一些打基础、管长远、利民生的工作上下功夫不够,研究得不深、不透。二是主动作为意识不够强。主动谋划质监部门职能不到位,缺乏攻坚克难的干劲,存在“安于现状、求稳怕乱”的现象,尤其是对一些老大难问题有畏难情绪。三是落实力度不够大。存在重部署、轻检查,重形式、轻落实,重收费、轻监管等现象,缺少一抓到底的劲头。在工作推进中满足于开会部署,跟踪问效不够。

  (二)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整改和专项整治任务方面。一是问题整改不到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虽然列出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但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组织不严、力度不大、进展不快,对清单中明确应该整改完成的问题没有按时完成。二是整改成果不巩固。整改活动存在前紧后松、简单粗糙、短期效应等现象,有些问题整改满足于建制度、订规章,而未能体现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问题虽然进行了整改,但是又出现反弹,整改成果得不到巩固。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不强。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不够大、办法不够多、措施不够硬,仅限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签订责任书等。二是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够,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分工不细致,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比较模糊。领导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认识不深刻,说得多、做得少等问题。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不严格。一是存在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二是存在接待费超支问题。三是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虽然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但落实不到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有的车辆没有或丢失购置审批手续。

  3.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制度不到位。一是民主议事规则落实不好。有些领导干部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深刻,执行不到位,会议往往是“会”多、“议”少,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有时先入为主,事先定调子,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发挥不够。二是机关借用人员较多,个别科室长期借用企业人员。三是干部交流不够。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肃。一是专项资金没有专账管理。二是会议费支出不合规。三是少交营业收入结余所得税。四是违规报销电话费问题。五是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

  5.权力运行不规范。在一些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上规章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严格,存在个别人员收受贿赂的问题。有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利用工作便利,帮助他人承揽工程,收受土特产和现金;有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收受企业贿赂。

  三、整改建议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明确细化主体责任,强化对主体责任的落实,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具体工作中。

  (二)善始善终地抓好专项整治牵头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从严从实、持之以恒地抓好专项整治任务落实。要对照整改要求,对前期的整改工作认认真真地进行“回头看”,重点看哪些还没有列入整改内容,哪些整改还不彻底、群众还不够满意。不足的要“补课”,不够的要“加把火”,走了过场的要返工重来,严防前紧后松、短期效应,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等,着力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力度。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限定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陪餐人数,严禁超支接待、超标准接待;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对查出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对公务用车手续不齐全问题作出书面说明;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纪律执行,着力整治“庸懒散”等问题。

  (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和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到重大问题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重要情况在领导班子会上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性,防止和克服重大事项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用人制度,加大对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力度。对借用的企业人员予以清退。

  (五)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内控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加强对支出过程的监督。要严格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支出,完善报销手续,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要落实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督力度。要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执行补助、补贴、奖励和福利的类项及标准,防止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发放钱物。对专项资金无专账管理、会议费支出不合规和少交营业收入结余所得税的问题,由审计、财政部门进一步核实,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违规报销电话费和发放加班费的问题,由市质监局提出处理意见,报巡查组。

  (六)建立规范权力运行机制。认真查找各个科室单位、各个岗位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及风险易发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有序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工程的风险防控,着力加强对招投标、工程原材料、关键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拥有审批、执法职能的重点科室单位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市质监局党组要按照反馈意见,直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尽快整改到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巡查组报告整改方案,2015年2月26日前向市纪委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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