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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30个困难家庭拿到经适房贷款 单户最多11万元

发布:2015-1-16 15:26:3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长期以来,我国保障房政策存在这样一个尴尬: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经济条件的“低”要求,与银行对贷款人经济条件的“高”门槛对不上口。为此,保障房申请者常常需要在签订经适房购房协议前付清全款。

  而在临清,这一错位局面近日被打破了。由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出面与银行达成协议,为经适房购买者申请贷款,真正解决了低收入群体购房难的问题。据了解,此举在我市尚属首次。

  住房办与银行签协议

  他的10万元贷款轻松解决

  “如果没有这10万贷款,我们家根本买不起这套房子,只能放弃指标了。”52岁的临清市民胡成甲生活贫困,且有一个25岁的智障女儿。因为生活拮据,4年前就享受着廉租房补贴。现在女儿大了,原来租住的小房子愈显不便。

  2014年年底,胡成甲申请由享受租金补贴转为购买82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他的经济适用房总房款在20万元左右,自己需要贷款10万元。要放在以前,他这10万元贷款不好办,不过,因为临清市住房办与中行临清支行签订了协议,胡成甲的难题得以解决。作为资金保障,他需要将贷款额度的5%,也就是5000元存在银行。作为贷款要求,他的每月经济收入必须在2300元以上,然后再找一名有着稳定工作和收入的人为其提供担保。

  根据贷款合同,胡成甲贷款期限10年,每个月需要缴纳贷款1150元。现实情况是,他现在在一家物业公司担任调度员,每月收入有2400多元。妻子是工厂退休工人,每月退休金1200多元,夫妻二人的收入满足了银行所要求的最低收入标准。

  首批30个困难家庭

  享受到268.5万经适房贷款

  临清市住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临清市陆续建设了一批小户型经济适用房,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尽管每套房的价格不到20万,但对于这些家庭来说仍是个大数字,不少符合条件的家庭因无力购买最终无奈放弃。前几年,临清住房办去青岛考察后了解到,青岛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与银行之间通过签订协议解决了这一难题。工作人员很受触动,回来之后一直在探讨此事的可行性,不过,因为不少银行有诸多顾虑,一直进展不大。

  如今,根据与中行达成的协议,临清首次为购买经适房家庭申请到268.5万元的购房贷款,像胡成甲这样首批得到贷款的有30个困难家庭,单户最多贷了11万元。目前,又有7户困难家庭的贷款申请正在批复中。临清此举,意在为困难群众住进经济适用房“最后一公里”打通道路。

  聊城市住建委保障科科长郑爱华说,由于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必须是低收入群体,在购房时很难一下子掏出20万元左右的房款。由于还款能力有限,银行不愿意向他们发放贷款,很多购买者都得向亲戚朋友借款,背负着较重的心理压力和经济压力。临清市这一举措,真正解决了低收入群体购房难的问题。

(记者 赵宗锋 通讯员 牛丽华 徐龙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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