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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莘县一男子为交通肇事者作伪证被刑拘

发布:2015-1-10 8:46:4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聊城1月8日讯(记者 王传胜 通讯员 冯永华) 近日,在莘县处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 由于涉案人员作伪证,真假驾驶人及车主三人皆被刑事拘留。2014年10月17日16时20分许,在省道临商路莘县春明运输公司门口附近,莘县朝城镇韩马庄村女青年韩某骑电动自行车被撞,肇事车辆逃逸。

  莘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人员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仔细进行勘察,但在现场未发现有价值线索,后经调取周边监控录像,逐车排查,确定莘县张寨镇主一村田某的无牌三轮汽车有重大肇事嫌疑。经检验,确定为肇事车辆。

  调查过程中,车主田某说莘县张寨镇沙沃村村民王某是当事驾驶人,王某也承认,且所述符合案发时情形,但属无意驶离。后经鉴定,伤者韩某为重伤,三轮汽车为报废车,驾驶人应负主要以上责任,构成刑事犯罪,需刑事拘留。

  不料,王某在入监后反悔,称自己做了伪证,属顶替驾驶人。经警方重新调查,案情大白。原来,真正驾驶人是车主同村的田某某,因为其无驾驶证,车主田某知道自己的三轮汽车发生事故后,为减轻罪责,便产生了让有驾驶证的王某顶替的念头,并承诺不让王某经济上受损失,王某在没有考虑到后果的情况下,欣然同意帮忙,但没想到被刑事拘留,非常后悔,很快供认了自己为给熟人开脱罪责而作伪证的行为。这起做伪证案件的主谋是车主田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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