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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日饮酒后心存侥幸开车 一司机撞“枪口”

发布:2014-12-4 11:38:35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聊城警方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但当天晚上,竟还有心存侥幸的车主酒后开车。2日晚,在城区青年林路口,交警对一名酒后开车的驾驶员处以记12分,罚款一千元的处罚,驾驶员后悔不已。 
    2日当天,聊城交巡警支队安排警力对城区主要路口和路段进行巡查,严厉打击套牌、遮挡污损号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日晚,按照部署,在青年林路口交警设立临时检查点,对来往车辆进行排查,当排查到一辆本地牌照轿车时,轿车驾驶员有些不自然,交警让这名驾驶员出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在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员身上有酒味。 
    交警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执勤交警用酒精测试仪发现,这名驾驶员属于酒后驾车。面对酒精测试仪的检测结果,这名驾驶员向交警求饶,并称只喝了一点酒。交警对这名驾驶员进行了记12分、罚1000元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这名驾驶员驾龄有五年了,因为当晚和熟人朋友吃饭,只喝了一点酒,本以为开车没事,没想到真遇到了警察。交警表示,这名酒后驾车的男子得等到半年后才能重新申领驾照。
    另外,记者从聊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今后交通违法再想找熟人关系行不通了,目前聊城实行了交警异地互换执法。行动期间,对不配合、干扰执法的,以及产生不良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聊城市交巡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本次行动发挥异地执法的优势,要求全体执勤民警排除人情关系网影响,严格处罚措施,依法从重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准随意执法,私自降低处罚标准。 
   另外,交警部门总结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采取流动巡逻的方式,以查处酒驾重点,对过往车辆进行路检路查。东昌府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KTV、饭店集中的路段开展彻夜整治,将整治时间延续到凌晨1点或2点,消除违法人的侥幸心理,扩大整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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