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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冠县全面展开柴油黄标车“黄改绿”治理工作

发布:2014-11-13 13:36:57  来源:齐鲁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相关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有效改善县域环境质量,冠县环保局联合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本着“服务群众、改善环境、自愿申请、双向选择、市场运营、政府补贴”的原则,对符合改造条件的柴油车全面展开“黄改绿”治理工作。

    本次黄改绿的对象是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在用柴油车,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已经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非危险货物运输车;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达到国II标准且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车况及发动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车辆。符合条件的车辆由车主自愿提出申请,经检测审查合格后,由车主与尾气净化设备供应商双向选择,签订改造合同,改造完成后,经车辆安全、尾气排放检测排放达到国III以上绿标车水平标准的,换发“黄改绿”环保检验标志。

   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车主权益和降低车辆尾气污染物排放,环保局积极全方面宣传引导,对黄标车主讲明改造治理的对象及条件、所需提交材料和申请治理改造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耐心解释说明,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矛盾,受到了广大黄标车主的好评。

    改造期间和完成后,环保局将连同相关单位加强监管,对治理改造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治理效果。对治理车辆将实行在线监控并组织不定期检查,发现有拆除和闲置净化设备行为的,一律取消换发“黄改绿”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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