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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共停发医疗药品等违法违规广告12条

发布:2014-9-17 10:18:1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自8月起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检测各类共监测各类广告2125条次,其中“五类广告”620条次,共停止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广告12条。

  据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如今各种医疗广告已经成为虚假违法广告的重灾区,很多没有经过审批的医疗广告出现在各种媒体,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视野,误导、欺骗了很多急于求医的患者。

  虚假广告所宣传的医疗手段不仅没有及时为患者解除病痛,反而增加其经济负担,延误了病情的及时治疗,有的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甚至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

  那么,广大市民及消费者该如何鉴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都有哪些表现形式?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

  据介绍,国家工商总局和原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执业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

  个别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加之法律意识淡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各类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对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造成了误导,社会影响极坏。

  据了解,市工商局下一步将适时发布警示信息,特别是“五类广告”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的表现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学会识别虚假违法广告,让虚假违法广告没有市场。通过普法宣传和监管执法,进一步遏制虚假违法广告蔓延势头,促进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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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招教您识破违法违规医疗广告

  据介绍,通过对各类常见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行系列整理,主要有以下七种表现形式:

  1.医疗广告的发布需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审批内容进行发布,不得篡改,同时要刊播医疗广告批准文号,如鲁医广【年份】(第×月×日×号),广告批文有效期为一年。

  2. 拍胸脯打保票,宣扬疗效。如“一次治愈白癜风”“让骨坏死患者站起来”,往往用“根治”“无效退款”“100%有效”等绝对化的语言,极富诱惑力。《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以及保证治愈或者隐含有保证治愈的内容,这些在《广告法》中是严格禁止的。

  3.医托推荐。如名人明星助阵、专家认可、权威机构推荐,或让“治愈”患者“现身说法”,使用儿童的名义和形象,以儿童为诉求对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利用患者或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使用推荐语进行宣传。

  4.用高科技做文章,大包大揽疑难病症。一些医疗机构摸准患者再难治的病也不愿放弃治疗的心理,拿高科技迷人耳目,越是癌症、哮喘、牛皮癣、不孕不育等顽症,越敢夸口治疗。因为他们深知“难治的病本来就难治,因此治不好患者心理上也能承受”这门道。治疗性病、牛皮癣、艾滋病、癌症、癫痫、乙肝、白癜风、红斑狼疮8类疾病的医疗广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不会审批,遇此类广告,消费者要倍加小心。

  5.靠祖传疗法或专家名医忽悠患者。一些医院对自己聘请的专家私自加“头衔”。有些“特色门诊”用祖传秘方蒙人,名为看病实为卖药。

  6.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软广告。某些医疗机构在大众媒体上以人物传记、访谈、科普讲座等形式宣传自己的机构、医师,推销医疗服务和药品,与普通广告相比,该类广告更具隐蔽性。

  7.现在进入信息发达时代,一些不法分子早就告别了“小广告”式的骗人战术,而是看准了网络这个普及而又方便且迅速的手段,在网络上大肆宣传自己的“灵丹”,更有甚者把知名医院的知名专家大夫作为自己的“招牌”胡乱欺骗患者。

  针对可疑的医疗广告大家可及时登录卫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www.sdws.gov.cn)查询,千万要头脑冷静,清醒地识别违法医疗广告,谨防受骗上当。

  (记者 王文波 通讯员 张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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