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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气防治走入“深水区”

发布:2014-9-10 8:40:18  来源:聊城日报  浏览次  编辑:李丹

9月5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加强大气环境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初见成效。今年上半年,我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0.104mg/m3,同比改善25.71%。根据省环保厅2014年前两季度生态补偿资金发放情况,上半年我市获省级生态补偿资金1210万元,居全省第一。

  大气防治,不仅要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齐抓共管,更要把充分发挥公众环保力量,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大格局。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我市将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倡导生态文明。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大气污染防治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公开环境信息,保障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推动公众践行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

  公众参与、良性互动也是我市环保部门一直努力的目标,上半年,我市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向污染宣战”这一主题,突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向市民发放环保宣传手册5000余册,在市区悬挂环保条幅60多幅,提高了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做到了报纸有文字,荧屏有影像,广播有声音。利用《聊城日报》《聊城晚报》等媒体,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同时反面曝光一些扬尘污染严重的企业或单位,达到警示的作用。

  与此同时,我市环保部门充分利用微博这一平台,高度重视有关大气污染方面的网络舆情,及时调查处理,将处理结果在微博上公布,接受广大网民监督。环保部门主动为环保民间组织提供真实的数据,同时为其采集数据提供便利。将所有信访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发给县级环保局调查处理,信访平台设置了督办提示,实现从交办、承办、办结、公开、意见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确保件件有交办,事事有落实。

  据悉,为实现对大气质量的实时监测和“动态显示”,今年,市财政筹资797万元支持新增9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及原有1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全市每个县(市)都建成了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并且全部实现4参数(PM10、PM2.5、SO2、NO2)监测,此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采购空气质量移动监测车一辆,现已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全市34家废气排放企业全部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的实时监控,确保了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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