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聊城:老汉只因不识字 没买到心仪空调

发布:2014-7-29 9:46:3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家电业界人士或许大多都知道,某品牌空调产品之间的从属关系,但普通消费者,不很清楚二者之间的关系。几天前,莘县王庄集镇一名李姓消费者,便遭遇了由此产生的烦恼,好在消费者协会介入,让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7月19日,莘县王庄集镇年近七旬的李某,听说某品牌空调质量很好,就到该县朝城镇某家电商场,准备购买自己心仪已久的品牌空调。

  在与经销商沟通过程中,对方介绍说,店内有一款该品牌下属的一款空调在售,质量很好,销售价格为2800元。

  双方就价格等问题谈妥后,李某当场订购了一台空调,经销商出具的销售凭证上,明确标明了某品牌的字样。

  没想到,在空调顺利安装后,李某邻居不经意地说起,该空调品牌并非他要的那个品牌,而是其下属品牌。

  闻听于此,李某紧接着拿出产品说明书让邻居看,后被邻居告知,该说明书上并没有其心仪品牌字样。这时,李某明显有一种受骗的感觉。

  李某随后与经销商取得了联系,并要求对方更换货品,对此,家电经销商解释说,他买的这款空调是该品牌所属公司生产的另一个品牌,并以产品质量没问题为由,拒绝换货。无奈之下,李某将此纠纷投诉到莘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李某投诉后,莘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立即与经销商取得联系。经调查,李某反映情况属实。

  根据新《消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第20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之规定,经营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其不正确的表述,最终造成消费者误解,形成虚假宣传行为。

  经过反复说服教育,经营者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一台空调。至此,这起因知情权导致的空调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记者 赵艳君 通讯员 李兴山 王华)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