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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四县通过水土保持验收

发布:2014-7-16 13:36:5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聊城市纳入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范围的莘县、东阿县、茌平县、高唐县全部通过省级验收。

  自2012年聊城市莘县、东阿县、茌平县、高唐县,经水利部批准纳入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范围之后,聊城市按照“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的目标要求,借鉴第一批能力建设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全面部署、完善提高,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截至7月12日,4个县全部通过省级初验。做到了水土保持法实施细则、方案审批、设施验收、监督检查、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征收等规定“五完善”。4个县制定出台水土保持规范性文件20个,明确将水行政部门批复的水保方案作为生产建设项目环评、立项的前置条件,并纳入行政大厅统一管理,提高了行政效率;全面实现了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五到位”,有力保障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实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工作“五规范”;做到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制度、年度及重大水土流失案件(事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五健全”。

  聊城市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设施验收率均达到90%以上,4个县自开展能力建设县以来共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87个,验收生产建设项目13个。不断加大对生产建设单位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共开展水保执法检查100余次,监督检查项目175个。

  (张 洁 张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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