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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城区住房保障范围扩大

发布:2014-6-2 10:41:5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委住房保障科了解到,我市对2014年聊城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准入标准进行了调整,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根据聊城城区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本次调整后,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为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16000元以下(含16000元)。公共租赁房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为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19000元以下(含19000元)。此前,我市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为人均低于(含)12000元,申请公共租赁房标准为人均低于(含)17000元,此次调整提高了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我市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未来将惠及更多家庭。

  另据了解,我市2014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37931套,其中棚户区改造24480户,限价房2000户,公共租赁房11389套,基本建成9500套。我市还将在年内实行廉租房、公租房并轨,并轨后两者统称为公租房。根据申请对象的收入差异,公租房拟实行差别阶梯式租金。而对符合原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则实行阶梯式租金,住房面积超出部分执行较高租金,标准范围以内的,仍按原廉租房租金执行。

  (记者 鞠圣娇 通讯员 张庆涛 王培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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