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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5月15至31日进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发布:2014-5-13 11:14:5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1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4年聊城市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实施细则》发布,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定为5月15日—31日,全市共设置11个考区。

  具体考试时间由考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市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办公室(设在市实验教学研究室)备案。每场考试时间为10分钟,相邻两场间隔5分钟。

  考试范围为,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三科课程标准和教材规定的学生实验。主要考查实验器材准备、实验操作过程、实验现象的描述、实验数据的记录、分析及实验仪器整理等。

  为了保证考生就近考试、安全考试,原则上要求每一所当年有初中毕业生的学校为一个考点。因不符合考试条件不能设为考点的学校,该校考生到考试机构指定的最近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警戒区除中性笔、铅笔、直尺、橡皮外,不得携带课本、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有关的任何材料。考生在考前10分钟抽签入场,考试开始后不得入场,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离场。

  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扣除所得分的30%;伪造证件,由他人代考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记者 刘敏 通讯员 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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