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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聊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出炉

发布:2014-4-17 11:02:2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4月14日,记者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出炉,方案显示,今年将重点治理食用农产品源头。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保鲜和出售、加工病死畜禽肉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监管畜禽等动物养殖,落实畜禽养殖登记备案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严禁狐狸、貂、貉等毛皮动物生肉和未按规定实施检验检疫畜禽肉品流入食品市场。同时,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重点监督。

  方案显示,今年将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类、食用油、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尤其对学校食堂及周边、农村地区、商场超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非法添加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网络交易等新型业态经营行为,建立完善有效监管措施制度。做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进口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肉类、食用油、儿童食品和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食品“三小”(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及网络食品交易6项专项整治,做好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食品安全3项专项整治。

  农业、水产、林业、畜牧兽医部门分别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做好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畜牧兽医部门配合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肉类2项专项整治,负责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监管,负责建立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办法,落实无害化处理措施,严厉打击屠宰病死、死因不明、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畜禽的违法行为。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配合做好食用油专项整治、食品“三小”专项整治,负责餐厨废弃物处理专项整治,负责规划管理食品“三小”经营场所。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农村食品安全、“三小”专项整治中饮用水和餐饮具集中消毒的整治。

  教育部门配合做好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硬件升级改造规范。

  环保部门配合做好食用油专项整治,负责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部门依据职责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进口食品、网络交易进口食品等方面的专项整治。

  体制改革未到位的县(市、区)商务、质监、工商等部门以及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将按照原有职责分工,做好生猪等畜禽屠宰、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相关整治。

  公安部门须加大打击力度,配合各有关成员单位,做好整治中发现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查处。

  各项专项整治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

  另外,建立健全食品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联动机制,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从严从快进行侦办,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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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食用农产品监管

  明确了重点整治品种

  韭菜芹菜水果食用菌在列

  本报讯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食用农产品监管中,将符合经营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100%纳入监管范围,规范兽用抗菌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尽量让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兽药检出率和残留超标率进一步下降。食用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程度,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63%以上;“三品一标”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8%以上;规模养殖场获得无公害认证的比率提高到60%以上;认证水产品面积占养殖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55%以上。

  食用农产品种植重点整治的品种有,韭菜、芹菜等叶菜类蔬菜,以及水果、食用菌。重点整治部位为农药经营点、果菜种植基地(场、户)。严格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严禁非法生产、销售、贮存禁用农药,严格投入品管理、产品检测,推行产地准出和原产地追溯,加强果菜储存保鲜运输监管,严厉打击农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水产品重点整治的品种有,鲤鱼、鲫鱼、甲鱼等水产养殖品种。重点整治区域为淡水池塘养殖区域,以及近年来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检出率较高的地区。

  食用林产品重点进行从种植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治理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重点加大对枣、苹果、梨、桃、葡萄等果品的监管。

  畜禽产品重点整治区域为生猪调出大县,肉牛和肉羊养殖优势县。重点整治部位为,兽药批发市场、集散地,涉嫌违规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活畜收购贩运企业、经纪人,生猪屠宰场。重点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兽药、违规添加抗菌药、违法经营使用人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销售和饲喂“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

  集中时段、集中力量,通过突击检查、监督抽检、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对农产品交易市场、农药兽药批发市场、种植养殖基地(场、户)、生猪屠宰场、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等实施拉网式排查,深挖严查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各环节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孙培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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