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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微博直播一起危险驾驶案庭审

发布:2014-3-28 15:36:0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3月26日上午,高唐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冯某危险驾驶一案,首次通过官方微博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图文直播。微博发布既有原汁原味的庭审现场,也有概括性总结,历经70分钟,这在聊城尚属首次。

  8点12分,高唐法院利用新浪官方微博“@高唐法院”发布消息:“各位网友,大家好!本院将于8:40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并通过官方微博进行庭审直播: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当日庭审的是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冯某是一位30岁的农民,家住高唐县鱼邱湖办事处南五里西村,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3年7月11日被高唐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随着审判长法槌的敲响,庭审如期开始,审判庭内微博发布团队也正式进入直播待命状态。此后的70分钟里,高唐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对此案的庭审过程进了全程图文直播,共发布庭审图片9张,文字信息40余条。

  高唐法院官方微博分别从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宣布法庭纪律到法庭调查、证据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以及对公诉机关对量刑的意见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同步实时发布。

  据了解,这不仅是高唐法院首次尝试,也是聊城辖区内基层法院首例采用法院官方微博直播庭审的活动。

  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13日23时45分许,被告人冯某醉酒后驾驶一辆摩托车,沿高唐县滨湖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老聊禹公路十字路口处南侧左转弯时,与对行的邢某驾驶摩托车相撞,故事造成两人受伤,两车损坏。

  据介绍,近年来交通肇事类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高唐法院决定选择部分典型案件采取微博庭审直播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目的是增强机动车驾驶人的公共安全意识,避免交通肇事和危害公共安全等案件发生,这也是推进司法公开,保障当事人和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一种方式。今后高唐法院将会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和渠道,对涉及民事、商事、刑事类的典型案件及重大案件,采取庭审微博直播、视频同步直播形式。记者 孙克峰 通讯员 李利华 李春燕

  延伸阅读:

  5%的案件将进行庭审直播或录播

  本报讯 “目前,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县(市、区)基层法院都开通了官方微博,对外发布信息,实现与公众的良性互动。”3月2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一名负责人说。

  据介绍,自今年3月起,聊城法院系统根据要求,将按年度审结案件5%的比例选择庭审录像,在政务网站或者通过图文、微博方式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4月15日前,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还要完成科技法庭建设,保障庭审公开以及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入卷归档、以数据形式集中存储并长期保存。聊城各县(市、区)基层法院要在5月底前完成这项工作。

  6月底前,聊城法院系统要为执行工作人员配备与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对接的信息系统,将执行现场的视频、音频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传输回执行指挥中心,刻录成光盘入卷存档,实现执行案件的全程公开。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保证执行信息全面、及时公开,对于2014年立案的执行案件,各执行庭都要将执行强制措施、执行行为等执行日志内容,在信息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录入到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中。

  还有,聊城法院系统所有的案件均要建立电子卷宗,推进电子卷宗网上调阅,为当事人查阅、打印电子卷宗提供便利。

  另外,法院还要通过设置电子触摸屏、政务网站、电话服务和导诉服务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自案件受理之日起的案件审判流程信息。

(记者 孙克峰 通讯员 李利华 万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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