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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超百万亩

发布:2014-2-21 11:35:2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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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01.36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总面积的13.87%,预计今年年底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20万亩。”2月18日,聊城市农委经管处主任张爱英说。

  目前,全市形成5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4021个,其中50—100亩的2955个,100—500亩的982个,500—1000亩的61个,1000亩以上的23个。

  值得注意的是,聊城规模经营土地面积达到48.1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7%,占家庭承包总面积的6.6%,成方连片的规模化流转逐步占据主导地位。

  事例

  “先付钱再流转”

  经验在临清获推广

  临清市康庄镇康圣庄村共有农户210户,有地的160户,土地1360亩。

  村支书盛士友说,近些年,村民在外打工的居多,致使落荒耕地越来越多,加之城镇化进程加快,很多人也将搬进新型农村社区,种地会变得不便利。

  2014年春节前,康圣庄村经过两次公开投标,在近20位投标人的竞争下,千余亩土地由该村盛海章和盛敏章竞标成功,每亩流转资金比去年高出800元。

  第一次投标竞标的方案是,每亩按照1360元的标准补偿,但每年收获后分两次支付给农民。

  村民盛保生提出:“地给人家种了,收不到钱怎么办?种地的要遇到像今年大涝的灾害赔了,我们也得跟着赔,怕到最后,地没了钱也没了。”

  盛保生的意见引起大家的共鸣,第一次竞标失败。

  随后,村两委与承包方再一次协商,提出流转的前提必须“先付钱再流转”,并拿出两个方案,已播种小麦的农户可以到次年收获后流转,也可直接流转,按每亩种320元标准补偿种植费。每年每亩900斤小麦,每年芒种前一次性支付完。

  这样算下来,全村土地一年的流转费用就将近200万元。盛海章和盛敏章感觉压力不小,但他们说,从长远看应该有利润。

  他们粗略计算了一下,由于土地规模大,农机用得上,耕种能节省30元;直接取消地垄,会提高水速,每亩能节省10元;种子、化肥、农药购买的数量多,定会享受批发价格,每亩节省50元左右;秸秆等,一亩地能节约100多元。加之家中有联合收割机3台,玉米收割机2台,旋耕机、秸秆粉碎机3台,机械化条件具备,所以“先付钱再流转”不会吃亏。

  康圣庄村支书盛士友说,经过入户调查及协议意向显示,村中其他100多户农民将会在今年9月前陆续签订合约,届时全村160户除一户的20亩地外,1340亩土地将实现集体流转。

  “先付钱再流转”这一做法逐渐得到临清农民的认可,并逐渐在临清推广开来。

  临清市松林镇的亢庙村和王大人村,234户的216亩土地流转给聊城市东正有限公司用于黑牡丹种植,按每亩1000元的价格,兑现农民一年的租金21.6万元。临清中华海棠园3000亩的土地流转,每亩地农民可拿到1200斤小麦流转资金;临清银杏大观园5000亩的流转,按公司加基地、合作社加农户等形式开展着,流转正实现着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双赢。

  据统计,临清市土地流转面积已达13.34万亩,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16.24%。

  特点

  成方连片的规模化流转

  占据主导地位

  来自聊城市农委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形成5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4021个,其中50—100亩的2955个,100—500亩的982个,500—1000亩的61个,1000亩以上的23个。规模经营土地面积达到48.1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7%,占家庭承包总面积的6.6%,成方连片的规模化流转逐步占据主导地位。

  聊城土地流转的一个特点是,形式趋于多样。由过去农户之间的转包、互换为主,逐渐转变为以转包、出租为主,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并存。在全市流转的土地中,转包占51.68%,出租占39.13%,互换占4%,转让占2.15%,股份合作及其他占3.04%。

  土地流转新型主体异军突起也是聊城土地流转的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全市土地流转总量中,16.89%流转到了农业龙头企业,18.52%流转到了农民合作社,7.74%流转到了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农户之间流转面积在流转总面积中的比例由以前的80%以上,下降到目前的56.85%,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逐步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经营主体。

  目前,聊城各县(市、区)相继出台了政策,在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收减免、用地优惠、项目申报等方面向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倾斜,鼓励扶持土地流转。聊城各乡(镇、街道)分别依托经管站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行政村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点,建立了信息员队伍,在全市基本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为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指导、纠纷调解等全方位服务,并依托信息平台,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实现了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农户间土地供求信息的有效对接,畅通了土地流转渠道。

  成效

  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101.36万亩

  聊城市农委经管处主任张爱英介绍说,2008年底,聊城农户家庭承包土地流转面积只有18.54万亩,占全市农户承包土地总面积的2.52%。现在,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01.36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总面积的13.87%。预计到2014年底,聊城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将达到120万亩。

  通过土地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向有能力、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集中,带动大量社会资本流向农业、反哺农业,解决了农业投入不足的问题,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形成了土地利用的良性循环。

  土地流转还让一些地方闲置多年的耕地、荒地流入各种经营主体,得到充分开发和有效使用,土地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

  目前,全市新增流转土地,80%以上用于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带和产业区,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新的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大多实行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经营,解决了传统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中,农产品质量监管点多面广难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保证等弊端,降低了质量控制管理成本。龙头企业通过流转土地,稳定了原料供应,保障了原料质量和产品质量。

  现实中,流转出土地的农户多数缺劳力、缺技术,且大部分种植粮棉作物,土地产出率低。土地流转后,这些土地主要用于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水果等种植,产值大幅度增加。而转移后的劳动力,一方面有稳固可靠的流转收入,一方面可以外出务工或从事第二、三产业,家庭经济收入大幅度提高。流转土地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比未流转土地的高出20%—30%。

  张爱英说,土地流转是实现农村劳动力顺利转移的前提,解决了外出务工农民人地分离的矛盾,使一部分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和城镇。

  建议

  引导村庄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聊城土地流转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农户间的土地流转大部分是自发形成的,以亲朋邻里间为主,而多数是双方只根据所达成的口头协议流转。有的虽然签订了流转合同,但内容不完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甚至引发了一些纠纷。

  还有,目前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仍不够完善。虽然全市已有100多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但真正发挥作用的较少。各县(市、区)土地流转服务市场也未真正建立起来。市场流转信息不够畅通,制约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常流转。

  值得注意的是,经济较发达的城郊,大部分土地流转后存在“非粮化”倾向,甚至部分流转土地还有“非农化”现象。一些企业在原来的耕地上修路、建厂、建简易宾馆、建设农业休闲园区等,破坏了耕作层,减少了耕地数量。

  目前,各级扶持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依然滞后,能够享受到财政扶持的经营主体数量还很少,而目前土地流转价格大幅攀升,这些因素都制约了规模经营的发展。

  张爱英说,应引导各级重视农业开发园区建设,加大农业对外招商力度,吸引工商资本参与农业生产经营。大力培育专业种养大户和现代职业农民,鼓励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是促进土地流转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因此要强化政策引导,增加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经营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集中成片流转土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集中流转土地发展规模农业的,优先安排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转移进城农民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让农民无后顾之忧地放心进城。加大对有转移就业意愿农民的培训力度,促进农民转移就业。

  另外,引导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村庄,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将土地流转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有效对接,引进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到农村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到城镇郊区兴办特色农业。

  设想

  财政对土地流转中多环节进行奖励

  聊城市农委经管处主任张爱英有个设想——加大对土地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对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进行补助;对转出土地的农户进行奖励;对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特别奖励。

  有关部门要为规模经营主体免费提供技术服务,优先安排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金融机构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重点,并对实力强、资信好的给予一定授信额度。农田经营面积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允许其按照不超过经营土地面积的0.05%用于建设生产管理辅助性简易设施,其性质按临时建设用地审批与管理,期满后自行复垦。畜牧规模养殖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

  开展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主体,必须具备完整、规范的流转手续,流转合同经土地流转服务机构鉴证,流转规模达到市奖励标准,由本人或法人代表提出奖励申请,经乡镇街道初审后,报市、县(市区)级审查,根据审查结果予以落实奖励。

  对县(市、区)级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委托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流转,且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根据当年实际流转面积,分别给予乡(镇、街道)、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以奖代补工作经费。

  对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规、流转合同手续完备,并签订5年以上流转合同的转出土地农户,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规模经营主体应优先安置转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就业。农民流转全部土地后自主创业和兴办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在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政策。

  为鼓励探索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面积300亩以上、入股期限10年以上,并实行保底分红和二次返利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市财政应该加大奖励力度。

  (记者 孙克峰 通讯员 白道拓 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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