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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尽量不采购不制作禽类菜肴

发布:2013-4-25 16:53:00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北京等地先后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并有蔓延趋势,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其中,禽类是主要传播媒介。为有效应对H7N9禽流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向公众发布2013第1号安全预警:H7N9禽流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结论,禽流感(H7N9)病毒普遍对热敏感,对低温抵抗力较强,65℃加热30分钟或煮沸(100℃)2分钟以上可灭活。病毒在较低温度粪便中可存活1周,在4℃水中可存活1个月。

    在此提醒各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小饭桌等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依法经营,切实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在餐饮经营中主动认真地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进货采购。不采购和使用病死禽畜或来路不明的禽畜,并做好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和进货查验工作;二是鸡鸭飞禽宰杀注意与其他类储存、加工操作环节的有效隔离。近期,尽量不采购、不制作禽类菜肴;三是规范加工操作。要把生肉与熟肉或者即食食品分开,以避免污染,生熟食品不应使用同一砧板及刀具;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类和蛋类,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以杀灭病毒;四是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在处理完生肉、咳嗽、打喷嚏等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要用肥皂和水彻底洗手,严禁从业人员带病上岗。广大消费者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在外出就餐消费时,应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单位;消费者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向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举报投诉电话:12331。

    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公众应采取以下措施,预防禽流感病毒感染:不接触、不食用病(死)禽、畜肉,不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畜及其产品;生禽、畜肉和鸡蛋等一定要烧熟煮透;在食品加工、食用过程中,一定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处理生禽、畜肉的砧板、刀具和容器等不能用于熟食;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喝生水;保持手部卫生,常洗手。在食品制作之前、制作之中以及制作之后,餐前便后,处理生禽畜肉和生鸡蛋后均要洗手等。

(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孙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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