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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具体该由谁发放?

发布:2012-8-23 21:33:39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8月16日,本报报道了2011年全市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家庭为21.9万户,全部落实待遇一事,引起部分市民关注,聊城城区一市民致电本报提出疑问,她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不知为何没领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此,东昌府区计生委信访科负责人表示,单位正式职工归单位发放,下岗职工和无单位居民归属计生关系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发放,关键看自己的计生关系归哪里管。若自己的计生档案没纳入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就另当别论了。
    市民张女士说,她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从来没领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市民张先生说,他是下岗职工,自己也没领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对此,东昌府区计生委信访科负责人表示,正式职工一般其计生关系归单位管理,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5元的奖励分别归各自单位发放;无正式单位的居民,若自己的计生关系已纳入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管理,那么,奖励费归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发放,一般由社区代发;破产企业,按政策,在清算企业资产时应首先留出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若没留出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破产企业职工须将自己的计生关系,及时转到户口和居住地一致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管理,计生管理人员只有掌握居民的基本生育信息,才能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若长时间不转交计生关系,造成计生管理空挡,使得计划生育管理人员不能掌握真实的生育情况,就不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下岗职工来说,若计生关系一直归属所在单位管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仍由所在单位发放。奖励费用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
    这位负责人表示,至于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加发的30%一次性养老补助,东昌府区正在进行统计,不久的将来会发放到位。(陈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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