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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小饭桌”火爆背后有隐患 律师建议签订安全协议

发布:2012-11-30 18:20:08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每到小学放学时间,学校门口除了接送孩子的家长大军,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举着牌子接送孩子的小饭桌经营者了。

    把孩子放在小饭桌是否放心?蓉蓉的妈妈王女士说:“不是很放心,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出什么事。”

    而被问及是否愿意将孩子放在小饭桌,她说:“孩子放学时间太早,我跟她爸爸都还没下班,没法接她,不放在小饭桌没其他办法啊。”

    其实,像王女士一样的家长不在少数,小学旁便成了小饭桌的聚集地。

    可是,小饭桌火爆的背后隐患也不少,除了食品卫生问题,出了事故责任难认定更是困扰着不少人。

    这不,童童就在小饭桌受伤了,可让童童妈妈没想到的是,童童受伤后,小饭桌的态度让她很寒心……

    案例┃孩子在小饭桌受伤关节错位

    事情发生在上周的一天。

    据这家小饭桌的负责人介绍,当日童童正在和小伙伴们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就在大家你追我赶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突然一个孩子一不小心碰翻了教室内的一个桌子,桌子倒地后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了童童的脚上。

    童童大哭,老师赶紧通知了童童的妈妈赵女士。

    赵女士告诉聊城晚报记者,得知孩子不小心被桌子砸了脚,一开始她根本没想那么多,觉得孩子磕磕碰碰总是难免。而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带孩子回家时到医院检查得知,孩子的脚趾关节错位,需要做手术。

    这让赵女士一家人苦闷不已,孩子在里面做手术,赵女士在外面心疼得掉眼泪。

    赵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她和家人平时工作较忙,孩子刚上小学没人照顾,在精挑细选之后,她选择了城区的一家小饭桌,由老师负责一日的照看,每月交纳180元的生活费用。

    在得知童童的伤势之后,小饭桌的老师曾打过电话表示了歉意,可在童童做完手术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赵女士再给老师打电话,对方却一直没有回应。

    赵女士告诉记者,当初选择这家小饭桌时并没有签过任何合同或协议,甚至连口头协议都没有,孩子如今出事了,到底该谁负责成了一个问题。

    赵女士说,她并不是想让小饭桌如何赔偿,只想要一个说法,但负责人如此不积极的态度让她一家人非常寒心。

    如今,童童需要在家休息一段时间,无法上学。孩子以后上学会不会还出现这样的问题呢?出了问题难道就该让自己“消化”吗?赵女士说,小饭桌火爆的背后还真有不少问题。

    揪心┃部分管理者不知孩子名字

    “我们有优惠活动,现在报名一个月只需要150元,3菜1汤,荤素搭配,每天的菜不重样,保证孩子们的营养安全。我们还有专门的房间供孩子们午休,并提供作业辅导。我们已经办了好几年了,请放心托管。”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市区几家学校附近的小饭桌发现,他们的招聘广告非常火爆。

    记者通过调查采访了解到,尽管小饭桌的负责人都打着“安全可靠卫生”的标语,但大量小饭桌的安全现状并不乐观。

    部分小饭桌所谓的“老师”有的是经营者本人,有的是经营者的亲戚,有的是在校大学生。这些小饭桌所用场地的面积很小,也很简陋,大都设在居民区或写字楼里,消毒柜、洗手液等都没有。由于小饭桌的工作人员数量和素质参差不齐,孩子们发生矛盾或打打闹闹的现象十分常见。

    另外,一些封闭性不强的小饭桌经常出现孩子爬墙跑出去的现象,而一些小饭桌管理者甚至连孩子的名字都记不住,查查人数了之。除了卫生、消防状况存在隐忧之外,安全方面基本是空白,一旦学生受到不法侵害或出现意外,没有任何保障。

    那么,孩子一旦出了安全事故,到底该谁来负责呢?

    记者以给孩子找“托管”为由随机询问了几家小饭桌的招生人员,他们大都表示从没考虑过这一问题,有的则以“根本不可能出事”等借口搪塞过去。

    记者询问可不可以签订一些安全协议,均未获得明确答复。

    不少家长告诉记者,把孩子放到小饭桌就是图个方便,因为自己上班的地方离孩子的学校比较远,中午没时间接孩子。至于安全问题,他们也想明确责任,但多数是口头协议。

    规定┃究竟谁该为孩子安全责任

    根据规定,小饭桌食品安全问题现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

    市食药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小饭桌的管理,聊城依据的是去年省里发布的相关办法。

    去年11月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辖区内小饭桌的开办、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要求,学生小饭桌要实行登记制度;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学生小饭桌登记档案,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学生小饭桌的开办条件、从业要求、登记事项,由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学生小饭桌监督检查,建立学生小饭桌监督检查档案。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查处,督促整改。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整改不到位、发生食物中毒或达不到开办条件的,应取消其登记资格,并及时向周边学校公告。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餐饮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每年应对学生小饭桌开办者、厨师等从业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提高其餐饮安全实际保障能力。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督促小饭桌建立进货记录、清洗消毒、健康查体、饭菜留样等制度,规范其经营管理。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社会反映的小饭桌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组织查处,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办法》规定,小饭桌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对学生饮食安全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安全责任。

    不过,对于食品安全之外的安全责任,目前还未有相关规定。

    建议┃签订安全协议很有必要

    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律师殷志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还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殷志强表示,学生小饭桌发生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其经营者和管理者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对此承担责任。如果家长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证明双方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可以避免双方产生争议时否认相关事实。

    殷志强说,《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均对食品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小饭桌的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既减少了经营风险,也会提升自身竞争力。

    所以,对于广大家长而言,选择合规经营的小饭桌,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保存好交费单据,既能保证孩子的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更能在意外发生后有效维权。(刘亚杰 李小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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