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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出台城区早市管理规定

发布:2015-9-29 8:26:32  来源:齐鲁晚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聊城9月24日讯(记者 张召旭 通讯员 刘广阔) 为规范城区经营秩序,建立高标准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早市新常态,根据国家卫生城标准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聊城市出台并实施了《聊城市城区早市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早市经营商户摊前做到“三包”,经营户要自备垃圾容器,做到垃圾不落地,严禁责任区内乱丢烟头、纸屑、烂菜、瓜果等,保证责任区内绿化带无垃圾,收摊后将垃圾袋送至指定位置;所有商品要摆放整齐,商品摆放不出责任区,不乱摆乱放;经营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在责任区内;责任区内不得有其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者要文明经商,服务热情,说话和气,不与顾客、其他商户发生争吵;要依法经营,不强买强卖,不出售劣质产品;不欺行霸市,不缺斤少两;不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叫卖扰民;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早市经营商户做到“三定”。每日早5点至9点为经营时间,经营户要严格遵守早市经营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经营,不得随意延长经营时间;经营户要按照申请批准位置进行经营,不得随意变换经营位置,不得超出责任区进行摆放经营;经营户要按照申请批准经营物品范围进行经营,不得随意超出经营物品范围。

  此外,规定要求早市经营商户卫生保洁做到“三定”。管好辖区的卫生,早市结束后地面保持清洁,不留死角早市内卫生用具(垃圾桶、箱)摆放整齐。及时清运垃圾,不堆放过夜;早市内垃圾实行袋装收集、密闭运输,按规定时间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

  同时早市严禁使用明火蒸、煮、煎、炒,架灶做饭,严禁使用炉子;早市严禁现场宰杀活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接乱改电源,严禁随意拆卸早市设施,严禁遮挡和动用消防设备。

  作者:张召旭 刘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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